四川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招聘合同制驾驶员2人公告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公开招聘合同制驾驶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合同制驾驶员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法律,热爱人民法院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职业操守;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曾被用人单位开除或被辞退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人员;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情形。
(二)岗位条件
1.年龄:21至55周岁(1966年4月6日至2001年4月6日期间出生);
2.学历:高中及以上,专业不限;
3.需取得A1驾驶证。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7日至4月13日(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下午1点至5点)。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请将《报名表》(详见附件)、有效身份证件、毕业证、学位证、驾驶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提交至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A506办公室(科创园区子云路北段62号)。
3.资格审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对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报名资料齐全,资格审查合格者将另行通知考试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二)考试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技能测试
驾驶车辆道路操作测试。
2.面试
按照聘用岗位计划1:3的比例,从技能测试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举止仪表等。
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按照考试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报考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现实表现、道德品行、家庭情况和是否符合报考条件等。
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凡以匿名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签订劳动合同
新招聘的合同制驾驶员与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签订为期3至5年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工资、福利待遇
工资由基础工资、院龄工资、绩效考核奖金等构成,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其他待遇(工作餐、出差补助、工会福利等)参照本院其他同岗位合同制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不提供住宿安排。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公告执行,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发现,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已经被聘用的予以解聘。
本公告由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人:刘嫄 联系电话:0816-2326686
监督举报电话:0816-2326622
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