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招聘15人公告
来源:福建考试报名网
2022-04-07 10:24:32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专项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引才力度、强化人才支撑,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于近期开展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专项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满18周岁及以上;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闽清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岗位详情
招考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2022年闽清县事业单位高层次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岗位信息表》。考生可登录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查询。
以上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专业证书、资格证书、年龄、现役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2022年4月13日为截止日期。全日制普通院校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及相关证书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报名
此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福建考试报名网(http://fjksbm.com/)。
1、注册报名:报考者于2022年4月13日8:00至4月17日17:00登录上述网站,提交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及一张近期正面免冠二寸证件照。报考者可根据公布的《岗位信息表》,结合个人情况,选择岗位报考(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者应认真填写完整个人信息、慎重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考试或聘用资格。
2、资格初审: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除特殊情况外,将在报考者报名后两个工作日之内完成。报考者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关注审核结果,避免错过提交申诉时间。通过资格审核但照片不合格的报考者,应于4月21日17:00前上传符合要求的照片。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报考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3、申诉时间:2022年4月13日8:00至4月21日11:00,逾期不予受理。
4、未达开考比例岗位:岗位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截止2022年4月17 日18:00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岗位,将在2022年4月18日8:00至4月20日17:00期间延长报名。延长报名后,仍未达规定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按比例减少该岗位的拟招聘人数。
五、考试
1.通过网络资格审核的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内的(含10:1),报考者可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报考人数与招收人数比例在10:1以上的,报考者须先进行笔试,再按规定进入面试。
2.资格复审:由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面试前资格复审工作。在职报考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还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最晚可延迟至体检考核时提交。
通过资格复审后正式面试名单将在面试前公示在报名网站。
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如考生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或面试,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4.需进行专业面试的岗位,面试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5.面试成绩及排名将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清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六、考核和体检
1、面试结束后,将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面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4.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对通过考试的拟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选在福建考试报名网和闽清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1.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被聘用的人员应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考生考试时须全程佩戴口罩,并事先在本人手机上下载闽政通app、注册生成“八闽健康码”,考试当天须携带本人手机以便现场核查健康码。“八闽健康码”为绿码并报告旅居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者方可进入考点。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对疫情防控另有要求的,以福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要求为准。请广大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公告,并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请考生在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并线上签署《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应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相应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其他
本次招聘为事业单位编制内招聘,入聘按照所聘岗位实行我县统一的工资标准。奖励按我县相应引进人才奖励政策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十一、咨询与监督
招聘全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等方面问题,请与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591-22373835联系。驻闽清县统战部纪检组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22313726。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闽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二二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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