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九江市妇幼保健院招聘公告

来源:九江人才网 2022-04-08 09:49:11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派遣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竞争,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件1。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4、其他不宜从事本岗位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2022年4月8日10:00至4月17日24:00止在九江人才网(网址:www.jjtl.com.cn)上报名及缴费。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填报岗位时请仔细阅读岗位要求,填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提交后所填写的信息将无法修改。如因内容填报错误等所产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报名事项及要求:报名时请登录九江人才网《考试网上报名专区》,点开公告,再点击公告上方链接进行报名,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和上传近半年内免冠一寸照片。

《考试网上报名专区》在九江人才网首页中间位置。如用手机报名人员,将手机页面拉至最底端,点击电脑版后再按要求进行报名。

3.诚信报名:本次报考实行网上诚信报名。考生报名不符合条件、信息不实或弄虚作假被取消资格的责任自负,并要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对报考内容有疑问,应先向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咨询确认后再填报。面试前将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4.网上缴费:考生网上报名、传送照片初审通过后,及时进行网上缴纳考试费50元,在规定的时间内缴费成功者,视为报名成功,否则,视为放弃。

5.当报名总人数超过100人且报名比例超过1:3的岗位则增加笔试环节,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笔试后按1:3的比例确定拟入闱面试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入闱面试后笔试成绩清零。未增设笔试环节的岗位,按实际报名人数进入资格审查。具体笔试、资格审查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二)资格审查

如未达到增设笔试环节的条件,报名成功人员将全部进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公告另行发布公告确定。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的,随时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等适应岗位的能力。

2、当面试人数出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考生面试成绩必须高于70分(含)或高于本面试场的平均分(含),否则核减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计划。

3、当同一职位人数出现两个及以上考场时,为力求考生的面试成绩公正性,则采用“修正系数法”校正,计算公式为:每位考生面试成绩的最后得分=本面试室评委评分×修正系数(该职位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分÷本面试室考生的平均分)。因此,面试场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的成绩为考生面试成绩。

4、具体时间及相关事项另行发布公告确定。

(四)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入闱体检人员中最后一名成绩出现并列的,则将考生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三位。

2、体检项目及方法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3、体检采取全封闭的方式进行,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进入体检程序后,如因考生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体检时间及具体事项详见体检公告。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九江人才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来电、来信、来访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六)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招聘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的人员与九江仁实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九江市妇幼保健院工作并为员工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聘用后试用期为1个月。

01-04岗位工资为:底薪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约4500元(扣除五险后)。

05岗位、06岗位工资为:底薪2000元/月+奖励性绩效=约3000元(扣除五险后);

四、有关事项

1、笔试、面试分值各为100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资格。

3、成绩保持1年,1年内如因考生离职等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或通报其所在单位。对触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疫情期间,根据九江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进行,请考生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6、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九江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

五、咨询电话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92-8393174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92-8576818

九江市妇幼保健院

二0二二年四月六日

附件: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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