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南平市教育局省内应届师范毕业生招聘67人公告
南平市教育局南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面向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开展双向选择(专项招聘)工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双向选择工作的通知》要求(闽教师〔2022〕12号),经研究,决定面向2022届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开展双向选择(专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市属中小学教师67人,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条件详见《2022年南平市属学校面向省内本科高校优秀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招聘简章》。
二、网络招聘平台
登录https://www.fjbysjc.com,详见操作指南。
三、招聘对象
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2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2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不含各级各类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和定向就业的师范毕业生)。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要求;
5.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6年7月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1年7月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不超过28周岁(1993年7月以后出生);
6.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最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
7.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5年。
五、相关待遇
1.薪酬待遇。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2.住房保障。全日制博士奖励不超过80m²的人才房或40万元的购房补助,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1000元/月);全日制硕士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700元/月);本科生3年内免费入住人才公寓或享受租房补贴(每人500元/月)。
3.其他待遇。符合《中共南平市委 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市基础教育质量提升行动十条措施>的通知》(南委发〔2021〕8号)规定条件的的骨干教育人才,还享受10-20万安家补助和每月500-2000元的生活补助。
六、招聘程序
1.网络报名。2022年4月7日—4月15日,符合条件的2022届毕业生通过网络招聘平台向各招聘单位报名。
2.资格审核。各招聘单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核,初核合格进入面试。
3.面试考核。具体面试考核方式将另行通知。
4.签订协议。各招聘单位向市教育局人事科报备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向毕业生发出签约通知书。毕业生接到通知书后,将就业协议书寄往招聘单位。
5.履约保证。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岗位将为毕业生保留至下一个招聘环节。
七、资格复核、体检、考察
毕业生资格复核、体检、考察安排在考生毕业后进行,原则上应在2022年7月底完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
八、入职程序
拟招聘人员名单在南平市教育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没有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应届生需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应在组织人事部门指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上班。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班,或报到后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将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九、咨询电话
南平市教育局:0599—8814060、8832344。
市属学校具体联系方式详见岗位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