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宜宾市委党校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人公告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宜宾市委党校拟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调对象
符合本考调公告及相关职位(岗位)条件要求的市级机关、市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事业人员。
二、考调岗位
本次考调名额12名,其中,参公人员6名,具体职位详见《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附件1);事业人员6名,具体岗位详见《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事业人员岗位表》(附件2)。
三、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业绩突出,群众公认;近5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2.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日期为此次考调报名的第一日。
3.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考调职位(岗位)职责。
4.具备考调职位(岗位)所要求的其他工作能力和任职资格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尚在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其中最低服务期限可计算截止于拟考调人选公示期结束之日);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5.按相关规定有回避情形的;
6.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考调程序
(一)报名、资格审查和职位调整
1.报名。凡是符合条件的同志,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均可报名。报名人员于2022年4月8日到4月22日在宜宾市委党校人事科(宜宾市蜀南大道中段69号江南宾馆一号楼5楼)报名。报名时须交贴好照片的《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机关事业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并盖章)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和职位(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还本人)1份,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登记表或事业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加盖鲜章),同底版近期2寸免冠照片2张。报名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
2.资格审查。市委党校人事科对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查贯穿考调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或有不符合职位(岗位)要求的,将取消其考调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3.职位(岗位)调整。考调面试开考比例为5: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可适当放宽,但最低不得低于3:1。经调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缩减或取消计划。职位(岗位)调整情况将及时通知,报考了取消职位(岗位)的人员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岗位)。
(二)组织测试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职位适应性和综合分析、解决实际问题及语言表达等能力。事业人员岗位采取专业技能考评,主要考察应试者的专业技能水平和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察
测试结束后,根据成绩高低差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数与考调名额之比一般为2:1,对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岗位),适当降低差额考察比例。未形成差额考察的职位(岗位),考察后结合人选情况决定考察对象是否进入下一环节。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岗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等额确定体检人选。
(四)体检
体检在省上确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考调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试用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单位顶岗试用1个月。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本单位决定是否递补。
(六)公示和调动
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研究后等额确定拟调对象,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后,对拟调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因拟调对象放弃等原因导致的缺额,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考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二)考调组织实施过程将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三)本次公开考调职位(岗位)的具体条件,由市委党校人事科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831—2379880。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2022年4月8日
附件1: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职位表
考调单位 |
职位名称 |
拟任职级 |
考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调方式 |
考调范围 |
备注 |
|||
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 |
|||||||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党政综合(一) |
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3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有2年及以上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经历 |
结构化面试 |
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
|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党政综合(二) |
三级主任科员及以下 |
3 |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
不限 |
45周岁及以下 |
有2年及以上基层党政机关工作经历 |
结构化面试 |
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 |
附件2:
中共宜宾市委党校公开考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
考调单位 |
岗位名称 |
类别及等级 |
考调名额 |
条件要求 |
考调方式 |
考调范围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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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学位)要求 |
专业要求 |
年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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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宜宾市委党校 |
教师 |
专技四级及以下 |
6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取得正副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本科 |
学科门类: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 |
45周岁及以下,取得正高级职称人员可放宽至50周岁 |
专业技能考评 |
市级机关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市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事业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