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对象
根据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招聘对象:普洱市户口、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办理了《就业创业证》进行了失业登记,并符合以下认定条件之一的人员。
1.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零就业家庭”成员,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3.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低保证》。
4.“4050”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
5.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需持有《残疾人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6.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1年以上;
7.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需同时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乡(镇)、社(区)机构的相关证明。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人。
(二)招聘岗位:办公室工作人员。
(三)岗位职责:协助所在科室完成日常工作,服从科室负责人安排的临时性工作。
(四)招聘条件:男女不限,身体健康,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意识,服从管理、遵章守纪、爱岗敬业,具有一定的语言及文字表达能力、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熟悉计算机操作。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方式及要求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失业登记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前往市委市直机关工委报名。
(二)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8日至4月17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北部行政中心5号楼401室),咨询电话:0879-2189132,13608799492,联系人:李辉。
四、工资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执行,缴纳五险,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发放,薪资待遇不低于普洱市思茅区现行最低工资标准。
五、招聘程序
(一)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由本单位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
(二)资格复核: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送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
(三)面试:普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通过的人员,由本单位对招聘对象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理论知识、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面试,择优录取。
(四)体检:审核通过的录入人员,自行健康体检,并将体检报告送交我单位。
(五)对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市直机关工委将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相关规定签订合同。
对招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各报名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并作出承诺,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普洱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中共普洱市委市直机关工委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