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招聘64人简章
来源: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04-11 09:3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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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2022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海市2022年度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64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2022年乌海市本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
(一)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二)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4月14日(不含)至2004年4月14日(含)期间出生的;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4月14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4月14日(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应聘须政审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同时进行一次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前,应聘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提前了解相关事宜,以免影响聘用。
(五)除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以延长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4月14日(不含)之前。
(六)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6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6日20:00
交费时间:2022年4月14日9:00—4月16日23:00
改报时间:2022年4月18日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18日13: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3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3日20:00
交费时间:2022年4月19日9:00—4月23日23:00
改报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4月25日13:00)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各阶段报名次日至交费截止日每日上午10:00后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项目人员”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报考普通岗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核减聘用计划人数、取消岗位、“项目人员”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的,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每个阶段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一般应与报名用身份证件一致。
报名序号和交费订单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减免报考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牢记。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需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设置。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如实填写本人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有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专业的,同时要如实填写相应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一般在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
(五)考试交费与减免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共计12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 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三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缴费订单号)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于2022年6月10日12:00前发送至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whkszx@sina.com,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
(2)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资源下载专区(http://115.28.230.52:8003/html/3/Content280.html)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应聘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通过后,由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经网上银行将减免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5月16日9:00至5月20日24:00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应聘交费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科目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均为综合管理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
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笔试试卷,选择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的必须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选择蒙古语言文字试卷(部分内容加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必须用蒙古语言文字作答,对同一科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上午 08:30-12:00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分别为150分。两科笔试成绩加权计算公式为:
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1.5)×5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1.5)×50%。
2.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加权后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椐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一式二份,每份打印在一张纸上);
(2)《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3)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三)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应聘人员凭《资格复审及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计划聘用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套试题、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招聘单位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招聘单位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同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不得聘用的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wuhai.gov.cn/)、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 1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本简章由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8049
2.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乌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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