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招聘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为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落实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依据《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新政办发﹝2019﹞31号)规定,根据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招聘岗位为:人社为民服务“直通车”窗口助理员1名,劳动保障监察协管员1名。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兰州新区户籍,有就业意愿且持有《就业创业证》的下列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
2.城镇大龄就业困难人员;
3.身体虽有残疾但未丧失劳动能力的城镇人员;
4.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
5.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城镇居民;
6.完全失地农民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7.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和建档立卡脱贫户中的就业困难人员;
8.其他符合国家和省上规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时间及报名方式:2022年4月11日—4月20日,报名人员通过网络投递报名材料,投递邮箱:147484978@qq.com,咨询电话:0931-8259930。
2.报名材料:符合条件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兰州新区公益性岗位报名表》(附件1),并提供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学历证明扫描件。
(二)资格审核
由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对报名人员就业失业、失地等情况和本人提供的有关证件等信息进行审核,如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取消其资格。
(三)面试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招聘岗位和资格审核情况,按照不低于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组织面试,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逻辑思维、业务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及其他综合能力等进行考察,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逾期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审核公示
经审核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新区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聘用期限和待遇
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与被聘用的人员签定公益性岗位聘用协议,协议期限为一年,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聘用期原则最长不超过三年,期满不再续签,如符合延续条件的,按规定执行。聘用人员被录用后月工资不低于兰州新区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兰州新区民政司法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