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林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招聘城管队员14人公告
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2022年度招聘合同制城管队员公告
一、招聘名额
区城管大队合同制聘用队员14名。
二、报名的基本条件及资格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能胜任户外一线城管执法人员工作需要;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文化程度、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具有桂林市户籍(含十县、六城区及荔浦市);
2、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4、男性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能好。
(三)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采取公开、平等、竞争、择优聘用方式,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4日至2022年4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5:30-17:30)
(2)报名地点: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象山区苗圃路2号城管大队办公室)
(3)报名要求:报考者须填写《象山区2022年招聘聘用人员报名表》,交身份证、户口簿(户籍证明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凭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及其他能说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的有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原件核验后退回)、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现场报名要求报考人员本人到场,不得委托报名。
(二)资格审查
由象山区城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管大队相关人员对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对报名者在报名、资格审查中,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按招聘职数1:3的比例,面试人员与招聘人数达不到3:1时,由人事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决定是否开考等事宜;
2、时间:另行通知
3、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内容:参照《桂林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重点考察应聘者的业务素质和潜在能力,包括应聘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等。
5、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拟聘考生经体检、考核合格并公示后予以聘用。聘用前有考核不合格或有弃权的考生,按照未录用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政审考察
1、政审考察工作在象山区委人事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考察组成员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城管系统抽调人员组成。
2、政审考察内容为政治思想品德、社会工作能力、各方面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在考察的同时,对应聘者的资格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资格。
3、应聘者政审考察不合格的,则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依次递补,按程序进行体检考察。
(六)公示
应聘人员经政审考察合格后,经区政府城市管理工作分管领导审批,确定拟聘人员,并在象山区政府网站上公示五个工作日。
(七)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区政府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由象山区城管大队与聘用城管队员签订两个月试用期合同。试用期内发现违规、违纪行为或因其他原因不能胜任单位工作的,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
聘用城管队员在聘用期间的薪酬待遇,按照象山区城管聘用人员标准执行。工资福利待遇为2426元/月(含基本工资、五险一金、伙食补助、绩效奖等)。
五、其他规定
(四)象山区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聘用人员的相关招聘公告、通知、公示等内容均在象山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glxsrlzy.gov.cn)的“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六、咨询与监督
为保证招聘公开、公平、公正地进行,更好地接受各方监督,在招聘过程中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区城管局:0773-3821489
区城管大队:0773—2266389
区人社局:0773—3835416
桂林市象山区城市管理监察大队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