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丽水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2022年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文员招聘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消防文员管理办法(试行)》,2022年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拟招聘消防文员1名。
一、招聘岗位、名额
大队行政车驾驶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服从组织安排,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二)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爱岗敬业,具有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能够保守工作秘密,无酗酒、赌博、网络借贷、不良征信记录等情形;
(三)持C1驾驶证,熟练驾驶机动车,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基础和口头表达能力及计算机应用能力。
(四)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男性,身高不低于1.65米,五官端正,举止大方,身体健康,无纹身(无论大小),无精神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病史、符合体检标准。
三、工作地点
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4月15日至4月20日。
(二)报名办法和途径
1.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资格审查采取网上初审、现场复核的方式进行。
(1)网上注册报名。招录对象可在2022年4月15日至4月20日前登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人员招聘平台(http://220.189.211.77/OAapp/htpages/app/module/login/FireBrigadeWebsite.jsp),报名人员通过网站链接或公众号、二维码扫码进入系统进行注册,并进行线上注册报名。具体操作详见附件4。(注:在线注册获取验证码这一步骤目前开通短信功能,不必填即可直接完成注册)。
(2)网上初审。网上报名期间,招录工作办公室同步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原则上报名信息提交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各项报名信息必须填写完整、准确)。
(3)现场复核。招录对象根据网上初审结果,按招录办通知要求在指定的工作日内参加现场复核。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大专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电子备案表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证明、报名表(附件2)、健康申报承诺书(附件5)、1张近期一寸蓝底证件照、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报名资料到丽水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队务督察科511办公室参加现场复核。报考人员需要提供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结果。报考人员填报的身份证号须与考试使用的居民身份证一致,报考人员填报相应岗位。报考人员对提交的一切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隐瞒或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2.报名截止后,将对网上在线报名的人员进行资格进行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报名人员,会电话(或短信)通知,告知需要在何时何地参加现场复核。
特别提示:仅在上述网站完成在线注册报名工作,系统消息、政策咨询尚未开通。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以电话(或短信)通知为准,报名不符人员不再电话(或短信)通知。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如遇总分相同,则笔试成绩高者进入候选。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以上(含)不合格者淘汰(根据具体岗位组织)。
1.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参照《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以及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仪表举止和综合素质。
3.体能测试主要检测应聘者基本身体素质。
五、体检、政审
政审不合格者不得列为考试对象,其考试结果无效。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职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进行,并利用武警部队第三代心理测查系统或到有心理测试相关资质的体检中心、医院进行心理测试。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用。
六、聘用及待遇
聘用人员经审查合格,确定为拟聘人选的,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期工资不低于丽水市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同实际用工的招聘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按标准统一发放工作证件、服装、标识以及装备等,工作期间实行双休制,工作满1年后享有带薪年假。福利待遇按照消防文员工资福利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用人单位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统一为消防文员办理五险一金,具体工资标准以入职后核发为准。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队长
咨询电话:13695771981
联系地址: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
庆元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