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招聘劳务派遣文员公告
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公开招聘劳务派遣文员公告
为满足港航工作需要,福建省港航事业发展中心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务派遣文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具有符合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条件;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招聘岗位、专业及人数
岗位名称 |
聘用人数 |
性别 |
学历 |
专业 |
政治面貌 |
备注 |
物流行业党委文员岗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学及以上 |
中国语言文学类、水上运输类 |
中共党员 |
年龄不超过35周岁,有党务或港航物流工作经验者优先。 |
三、薪资待遇及享受相关政策
薪资待遇按照中心劳务派遣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2年4月30日。
2.报名方式:请应聘者将个人简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扫描件,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学位网学位认证报告,个人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等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邮箱地址:1993808747@qq.com。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杨桥中路283号。联系电话:0591-87077451(甘女士),0591-87077632(李女士),传真:0591-87077632。
(二)资格审查
中心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基本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初审符合条件者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三)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采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所需岗位工作能力、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综合能力。应聘人员面试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等证件原件。
(四)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报告中无医院出具的合格结论,不予聘用。如体检不合格,面试成绩第2名递补参加体检。第2名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不再递补。
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中心对其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并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中心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试用期两个月。
六、特别提示
(一)请参加面试人员提供48小时内核算检测阴性证明及14天内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严格遵守我中心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二)请拟聘用人员按本单位要求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离职证明》或《失(待)业证》,面试、考察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
(三)应聘人员面试和体检期间自行安排食宿,费用自理。体检费用由我中心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