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广东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外人员招聘30人公告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向社会公开招录30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二、招考对象
招考对象为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本科、专科毕业人员,报考者须于报名首日(即2022年4月15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
三、招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身体健康,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计算年龄截止时间为报名首日)。
(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具备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和考试资格审查
(一)报名办法
采取资料扫描以“职位代码+姓名”形式发送至邮箱进行报名,接收邮箱地址为:lpqs@ss.gov.cn。
招聘职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报名时间: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至2022年4月29日(星期五)16:00.
联系人:郑老师、殷老师;电话:0757-87380993。
(二)报名需提交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一份:报考者按照招考条件和要求,填写《广东省三水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并附上近期免冠电子彩照);
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已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包括执业证书、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各一份;
3、报考职位要求有工作经验的需提交劳动合同或工作证明或参保凭证或住培合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以上资料电子版文件要求小于14M,在面试资格复审阶段需提供相应的纸质版、有关证件的原件备审。
(三)考试资格审查
考生的报名工作由招考单位负责,对考生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条件的初审。经初审合格的考生,由招考单位在笔试前发放准考证(由招考单位负责)。如考生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领取准考证,可在考试当日在考场领取。
五、考试
(一)笔试
考试内容为医疗卫生类专业知识。按所在职位的招聘人数与笔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报名人数不足1:3时,以实际人数为准予以开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笔试成绩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乐平镇社区卫生中心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知识、语言表达和仪态仪表等方面,综合素质面试合格分数线划定为60分。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察
应聘者的笔试、面试成绩将按4:6的比例计算总成绩,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考察。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执行。考察对象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执行,不得聘用。考察对象有拒绝、逃避征集服义务兵役行为的,按《广东省关于拒绝、逃避服义务兵役行为处罚办法(暂行)》予以处理。并且,考察过程中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乐平镇人民政府网站、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由乐平镇社区卫生中心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递补聘用
对考生操作考核不达标,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职位,可从总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是否递补操作考核、体检、考察人选,由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决定。
九、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招聘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在有关网站或乐平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发布公告。具体疫情防控要求请查看附件《考生疫情防控须知》(附件2)。
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笔试和面试。
十、本公告一切解释权归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组织人事办公室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