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选聘部分研究所所长公告

来源:山东省农业科学院 2022-04-18 13:25:03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选聘部分研究所所长公告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现面向海内外公开选聘四名研究所所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的综合性、公益性省级农业科研单位,科研历史发轫于1903年,前身为1946年在莒南县成立的山东省农业实验所,1959年正式扩建为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现已发展成为山东省农业科技创新的龙头和支撑黄淮海农业发展的重要力量,2015年荣膺为全国文明单位。山东省农科院发展一直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毛泽东主席于1958、1959年两次视察我院棉花试验田。邓小平同志于1959年视察我院小麦试验田。胡锦涛总书记于2009年视察我院食用菌试验示范基地。2013年11月27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我院并首次作出“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重要指示。

目前,全院拥有21个研究单位和17处有指导关系的分院,并设有1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现有在职职工2012人,专业技术高级岗位757人,博士640人。拥有中国工程院院士1人,国家万人计划3人,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4人,农业科研杰出人才及其创新团队6人,泰山系列人才工程人选27人,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20人,享受国务院颁发政府特殊津贴专家88人,聘任18名院士和23名国内外知名科学家担任“第一所长”。2018年入选科技部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面向支撑引领现代农业产业重大科技需求,重点建设八大学科群,主要研究领域涵盖粮经作物、果树、蔬菜、信息遥感技术、营养与健康等80多个学科方向。建有国家和省部级创新平台88个,其中国家级平台2个,部级平台40个,省级平台46个,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前列。自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以来,全院共取得各级各类科技成果1824项,省部级以上奖励865项,其中国家技术发明一等奖1项,二等奖6项,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1项、一等奖1项、二等奖32项。自1982年实行品种审(认)定以来,共有735个品种通过了国家或省审(认)定。在我省种植的小麦、玉米、棉花、花生、果树五大类作物中,我院育成的品种均占主体地位。坚持“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开放办院方略,已同国际玉米小麦改良中心、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等10多个国际组织和60多个国家或地区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建立了科技合作关系。与美国、俄罗斯、国际半干旱热带作物研究所等建立17个联合实验室;与苏丹、埃及等成立5个联合研发中心,数量居全国省级农科院首位。

2020年以来,我院坚持以“给农业插上科技的翅膀”为总战略,以“推倒四面墙、迎来八面风”为总基调,以“实干兴院”为总要求,以破解科研生产“两张皮”为着力点,以系统改革为根本动力,在人才制度、科研体制机制、成果转化制度、“放管服”制度等方面出台16大改革举措,配套出台70余项具体措施,出台“破四唯”十条意见,10名科技人员通过“破四唯”成功晋升到高等级岗位;首次实现科研创新、科技管理、转化推广、辅助系列四类人员分类评价;创新“揭榜挂帅制”,首次主动面向社会公开寻榜张榜揭榜农业科技难题,97项农业产业科技难题项目经费达1.32亿元;连续两年举办农业科技成果拍卖会,科技成果总成交额超过2亿元。我院改革经验被省委形成改革专报上报中央深改办,改革典型做法两次刊发在农业农村部科教司《农业农村科教动态》。我院作为2020年度全省人才工作先进单位被省委省政府通报表扬,“1+N”人才新政被省委改革办评为山东省改革品牌。

二、选聘岗位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蔬菜研究所所长

山东省农业科学院茶叶研究所所长

山东省农业机械科学研究院院长

山东省果树研究所所长

三、人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农业科研事业。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敬业精神、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自觉遵守科研伦理道德,处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3.熟悉农业科研规律,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和国际化的学术视野,在本行业领域内有较大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管理能力。一般应入选省部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或者主持过省部级以上重大科研项目,或者首位获得过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取得以上相当水平的科研业绩。

4.一般应获得博士学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在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机构或知名企业研发机构有工作经历。具有高校院系或同等规格科研机构、知名企业研发机构领导岗位经历的优先考虑。

5.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优先选聘40岁左右的优秀青年人才。学科发展急需或应聘人选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6.院内人选不参与本次选聘。

四、招聘程序

本次研究所所长选聘工作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组成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主要程序如下:

1.发布公告。在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网站、公众号,报纸等各种新闻媒体发布《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面向海内外选聘研究所所长公告》。

2.个人报名。填写《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选聘研究所所长报名表》,于5月31日前发送报名邮箱nkygbk@163.com。并附相关证明: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学术成果、专利证书等)或证明材料;负责或参与重大项目证明材料;相关获奖证书;与应聘岗位有关的其他证明、推荐材料等。

3.资格审查。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对其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进行初步评价。

4.面试答辩。报名人员需准备PPT汇报,介绍个人基本情况、学术能力、工作经历以及到岗后的工作规划,对报名人员进行评议。

5.确定人选。根据评议情况,研究确定考察人选,组织对人选进行考察。

6.正式聘任。选聘所长实行聘任制,山东省农业科学院颁发聘书聘用到所长岗位,签订聘用合同,聘期一般为4年,试用期1年。

五、有关待遇

1.按照山东省农业科学院创新人才及团队引进工程(简称“333工程”,条件详见附件2)有关条件,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所长岗位相关待遇实行“一事一议”。

2.人事关系转入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的,协助解决配偶工作、子女入学等问题。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山东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

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北路202号

邮政编码:250100

联系电话:+86-531-66659359

电子邮箱:nkygbk@163.com

联 系 人:阴卫军 李峰

附件1:山东省农业科学学院选聘研究所所长报名表.doc

附件2:333工程引进人才类别及待遇细则.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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