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室选调公告

来源:涟源市政府 2022-04-18 17:04:28

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涟源市监察委员会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室2022年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纪检监察、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决定面向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 选调岗位及计划

公开选调工作人员6名,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三、 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3.学历、专业及年龄要求见附件1;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或以上等次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在原工作单位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作出处理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与市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办案管理中心和市委巡察机构工作人员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或按其他有关规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以上有关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

四、选调程序及要求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涟源廉政微信公众号发布。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4月28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地址:涟源市政府办公大楼739室,联系电话:0738-4980879)

3.报名方式:以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审查方式进行,不接受委托报名。

4.报名要求:本次公开选调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2-2)、《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半身彩照3张,身份证、学历证书及其他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数。核减情况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布。

6.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7.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到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领取准考证,逾期未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总分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60%、40%折算合成综合成绩。笔试、面试及综合成绩折算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1.笔试

(1)笔试内容

①文秘岗位:材料作文和命题作文各一篇;

②计算机岗位: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③财会岗位:以岗位所需专业知识为主。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核定的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入围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时,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如果面试对象放弃资格时,则按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综合成绩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布。

(四)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按1:1比例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选调对象自理。

如体检不合格,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不超过1次。

(五)考察

按核定的选调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对象。对照报名条件,进一步审查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考察组到考察对象工作单位实地了解,全面掌握其德、能、勤、绩、廉情况及与职位的适应能力。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情况,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对市纪委常委会讨论确定的拟选调人员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试用与调入

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试用对象,试用期3个月,试用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调入手续。

五、其他事项

1.公开选调过程中各阶段时间安排及相关通知、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涟源市政府门户网公告,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报考者不及时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按要求及时参加选调工作相关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2.选调工作是一项严肃性的工作,严格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

3.确定的选调人员不保留原职务(岗位等级),按选调单位岗位设置方案进行重新聘用。选调人员必须承诺在选调岗位工作5年以上。

4.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落实到位。

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由涟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程指导监督。

本公告有关具体事项由涟源市纪委监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738-4439572

附件1: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市委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

附件2:涟源市委巡察事务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3:涟源市村级小微权力和监督服务微信群办公室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4: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中共涟源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涟源市监察委员会

中共涟源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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