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聘专职会计公告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会计公告
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会计2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党的教育事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专业和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要求;
3.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2年7月31日;
4.具备岗位所需任职资格的身体条件,身心健康,无慢性疾病,隐瞒重大病史的,此次应聘无效,立即清退。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有组织、参与或支持损害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行为的人员;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公职或开除学籍的人员;
4.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或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18日至5月5日18:00。
2.报名要求:
(1)下载并填写《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2年公开招聘专职会计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复制到《报名表》相应位置:
①身份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各学历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学历材料如为外文版本需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财务经历工作证明。
(2)请将《报名表》另存为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修改为“姓名+用人部门+岗位名称+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发送到邮箱: ycyzrczp@126.com(邮件主题与PDF文件名保持一致)。
(3)每人仅限应聘一个岗位,不允许重报或改报(如有多次报名的只认可第一次报名)。只接受PDF格式文件,未填《报名表》、文件名未按规定格式命名、应聘多个岗位都将视为无效报名。
(4)有正式编制且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初审
学校依据应聘者的电子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在报名结束后通过学校官网(www.gacycu.cn)予以公布或通过电话通知,届时请及时关注网站信息并保持电话畅通。
2.资格复审
学校对资格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届时请报考人员按通知要求参加复审,指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弃权,资格复审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考核
1.考核方式
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主要考核报考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基础知识、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等。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低于80分者不予录用,考核结果将在学校网站上公布。
2.考核时间
暂定5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考核地点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核成绩排名,按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开展考察工作,形成考察报告。根据考察结果,组织体检和心理测试,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费用自理。
(五)公示和聘用
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并在学校官网和公众号进行为期7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按规定签订五年服务协议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学校不予聘用。
此次招聘不解决事业单位编制,工作期间,按职称职级享受相应的工资、误餐补贴、工会福利、健康体检等在编在职相应人员同等经济待遇,按规定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因考察、体检、心理测试、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在面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它事宜
1.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因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造成影响的,报名视为无效;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报考人员在报名中所留的手机号码在报考期间要确保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五、联系方式
疫情期间,建议通过电话与学校沟通,减少不必要的人员流动。
联系人:黄老师、肖老师、姚老师
电 话:0795-3992099
邮 箱:ycyzrczp@126.com
地 址: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锦绣大道1699号
宜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