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黑河爱辉区街道事业编制专项招聘公告
爱辉区关于从现任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的工作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晋升渠道,激励社区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助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意见>的通知》(黑办发〔2021〕27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区现任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工作公告如下。
一、专项招聘范围
爱辉区现任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
二、专项招聘岗位
爱辉区街道办事处所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名。
三、专项招聘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行;
3.连续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满6年以上或者累计任职满9年以上(含担任居民委员会主任任职年限);
4.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76年4月18日后出生)。在担任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或居民委员会主任期间个人获得市级(含市级)以上荣誉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8周岁及以下(1973年4月18日后出生);
5.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备拟任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务处分在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任职期间本社区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人员;
6.按照政策规定,存在需要回避情形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四、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于2022年4月26日—4月28日期间,本人携带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到爱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5楼(511室)报名。
五、报名需要提交的材料
1.报名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由街道党工委出具的报名人员任职社区党组织书记年限证明材料。
3.报名人员本人高中(中专)、大专、本科及以上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报名人员本人获得的个人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专项招聘办法
此次专项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资格审查贯穿专项招聘全过程。坚持德才兼备标准,采取业绩考核与组织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群众公认、业绩突出的要求择优聘用。
1.业绩考核:综合近6年基础考评情况和面试情况对报名人员进行业绩考核。基础考评。鉴于黑河市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制定的《黑河市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考评细则》,综合运用近六年来(2016年至2021年)报名人员所在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考评结果,按照6年平均分作为基础考评得分。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方式,从社区岗位知识储备运用,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处置突发事件经验积累等方面入手,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能力、组织计划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变处理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面试100分,应聘者面试不达到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时间、地点将在爱辉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栏通知。业绩考核分值权重。基础考评得分占业绩考核结果总分值的70%,面试得分占业绩考核结果总分值的30%,根据业绩考核结果总分值情况,按照得分从高到低顺序,将前两位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2.组织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民政局组成考核组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将通过个别谈话及查阅档案方式进行,重点考核拟聘用人员在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3.体检:组织考察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4.公示与聘用:通过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在爱辉区政府网站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管理方式
1.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
2.聘用人员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社区工作岗位。
爱辉区从现任优秀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中
专项招聘街道事业编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