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城乡公益性岗位招聘211人公告
长清区文昌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根据《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长清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长政办字〔2022〕2号)文件规定,为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文昌街道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211名,城镇公益性岗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一) 城镇公益性岗位选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二)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上岗。
1.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2.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3.农村残疾人,是指残联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4.农村大龄人员,是指45-65周岁,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5.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二、选聘岗位
选聘岗位详见《2022年文昌街道公益性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根据所选岗位填写对应报名表(见:附件2、附件3),同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低保证、残疾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4月22日
3.报名地点:乡村公益岗在各村村委会(详见附件4)、城镇公益岗在文昌街道便民服务大厅(文昌街道人社中心)联系电话:0531-87202643。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由村(居)委、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二)民主评议
1.对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由街道组织所在村(居)对其进行民主评议。
2.参加民主评议人员范围可由村(居)“两委”成员、村(居)民代表、辖区内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各级政协委员及有威望的其他人员等组成。
(三)公示
选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乡村公益岗在所在村公示,城镇公益岗在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薪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用人员统一实行政府补贴。一般乡村性公益岗补贴600元/月,政府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确定,社会保险缴纳标准参照(鲁人社字〔2021〕156号)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按照上述规定的下限标准执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在选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选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选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选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本公告由文昌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 87202643
济南市长清区文昌道办事处
2022年4月19日
附件2-2022年文昌街道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0220418.xls
附件3-2022年文昌街道城镇公益性岗位报名表-2022041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