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昆明市延安医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昆明市延安医院 2022-04-19 15:55:04

昆明市延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现将昆明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条件人员。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

(二)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仅面向招聘单位县(市)区所属地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干部招聘。

(三)定向招聘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岗位,仅面向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

二、 招聘条件

(一)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以毕业证专业为准)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以报名之月计算,即1986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以及岗位招聘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岗位招聘具有高级职称的可放宽到50周岁(197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定向招聘村(社区)干部的岗位,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1981年4月1日及以后出生)。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详见《昆明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市级单位)》(附件1)和《昆明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县区单位)》(附件2)(两个表以下统一简称《岗位信息表》);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及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3)截止报名(2022年4月20日)前属在编在职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参加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已进入聘用手续办理环节的人员;

(5)报名时属现役军人、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参加公开招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聘单位、岗位、职数及具体报名条件

招聘岗位、职数及具体岗位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专业目录参照教育主管部门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参考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等专业目录。

请考生报名前认真阅读公告、《岗位信息表》及《报考指南》(详见附件3),确保自身符合所报岗位条件和公告要求。

三、 报名程序及资格初审

(一)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 20 日9:00至4月24 日18:00。截止时间后不接受任何形式报名。

2.报名资格初审时间:2022年4月20日9:00至25日18:00;

3.缴费时间:2022年4月21日9:00至26日24:00;

4.准考证打印:2022年5月16日9:00至21日10:30;

5.笔试时间: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二)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短信或者来电报名。

报考人员于2022年4月20日9:00后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http://rsj.km.gov.cn),通过相关链接进行网络报名。报考人员按以下流程操作:

登陆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在首页点击“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进入报名界面按报名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上传近期清晰免冠照的电子照片→填写报名信息→仔细核对报名信息并确认后提交审核→等待审核→审核通过后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后打印准考证。

(三)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审核采用系统审核和人工审核方式进行。报名后超过24小时未审核的或报考人员对于把握不准的资格审核方面的问题(如: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取得国(境)外学历的应聘人员,以及毕业证专业未纳入专业目录、专业目录名称变更等而对专业限制有疑问的),可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询问(联系方式见招聘单位《岗位信息表》)。

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2022年4月 20 日9:00至4月24 日18:00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岗位。2022年4月24 日18:00以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四)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后,请于2022年4月26日24:00前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缴费。相关费用按照云南发改委、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考试费用为50元/科/人,两科共100元。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不符合招聘条件而通过报名缴费的,一律不予退费。

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报名费用,实行先缴费后退费。办理减免考试报名费用的流程,详见《报考指南》。

(五)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须于2022年5月16日9:00至21日10:30期间通过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保障局官网“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专栏登录报名系统登陆打印准考证。

(六)招聘计划裁减

开展笔试的岗位,每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且缴费成功的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方能开考;免笔试的岗位,每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查报名人数不低于1:2或1:3的比例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开考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递减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递减招聘人数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可再报考本次招聘的其他岗位。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降低开考比例。

招聘计划裁减公告于5月13日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布,取消岗位考生报名费将在报名结束,清账完毕后,从原缴费渠道退还。

(七)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

2.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应聘人员按要求如实填报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应聘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考试资格者,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通过报名阶段的资格初审仅意味着考生在网上提交的报名信息符合岗位所设置的形式要件,招聘单位还将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复审时应提交与网络报名时相一致的岗位所需材料,同时根据招聘单位的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相应材料,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不符合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考生的招聘资格,考生须积极配合进行相应处理。

3.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毕业时间均以毕业证专业和落款时间为准。

4.请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若选择在最后时段报名的,有可能因报考申请审核不通过导致丧失本次报考机会。

四、招聘程序

(一)笔试

笔试方式

所有笔试岗位均参加云南省统一组织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

2.考试科目

本次笔试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根据不同类别的评价需求确定试卷的测评内容,主要测查工作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综合应用能力。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社会科学专技类(B类)、自然科学专技类(C类)、中小学教师类(D类,又划分小学教师、中学教师)和医疗卫生类(E类,又划分中医临床、西医临床、药剂、护理、医学技术、公共卫生管理),每个类别分别进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报考人员依据报考岗位标定的笔试类别参加相应科目的笔试(详见《岗位信息表》)。所有考生均参加相应类别的两个科目考试,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

3.考试时间、地点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考试注意事项

(1)昆明市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2)考生须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参加考试的,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资格。

5.笔试成绩公示

笔试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选确定

有笔试要求的岗位,笔试结束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依据笔试成绩,以岗位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审核人数1:3或1:2的比例确定复审人员(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个人自愿放弃、联系不到本人时,审核单位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没有笔试要求的岗位,报名结束后,由面试实施部门确定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但招聘岗位计划与资格复审合格人数不得低于1:2或1:3方能开考。各招聘单位确定的比例详见《岗位信息表》。

2.资格复审方式

具体方式及复审时间、地点,由各招聘单位通知并实施。

3.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对学历、学位证难以确定的,招聘单位可同时要求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籍信息);

(3)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岗位条件明确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材料;

(5)其余所需材料由资格复审组织实施部门确定。

(三)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面试开考比例规则进行人员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笔试后,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自愿放弃或特殊情况递补后出现面试人员数低于招聘单位确定比例的岗位,可正常进行面试。若面试当天出现等额情形,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层次人才岗位或紧缺专业岗位,经批准后,可按1:1的比例进行面试,但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招聘单位有高于以上分数线要求的,可由单位自行设置分数线。《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2.面试时间、地点: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并以适当方式通知安排。

3.面试方式:由面试组织实施部门确定。开展面试前,在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另行公告。

(四)考试成绩计算方法、合格分数线的确定

综合成绩满分100分,按岗位各考试环节所占综合成绩比例计算得出。各考试环节成绩及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招聘岗位各环节考试方式、合格分数线的确定等详见《岗位信息表》。

考试综合成绩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或同时在招聘单位、县(市)区相关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确定考察体检人员

考试综合成绩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招聘岗位数与拟进入考察体检人员数1:1比例,以综合成绩最高分确定进入考察体检人员。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并列或免笔试的,按面试成绩排序;若仍并列,采取加试方式确定。加试笔试或面试由招聘单位自行确定,并通知考生,同时在招聘单位网站或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告,最终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对划定分数合格线的岗位,相应成绩须达到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岗位信息表》有其他明确分数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为准。

根据相关规定,退役士兵报考,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遗属报考,能胜任岗位职责的残疾人报考,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六)考察、体检

考察由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学习情况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对考察对象的个人档案按照档案核查要求进行审核,同时查询违法犯罪等情况,并对考察对象的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不合格或自行放弃考察的考生,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安排到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行业规定执行。拟聘用人员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采取适当方式通知。

体检时,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问题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接到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相关要求,新招聘的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定向招聘的村(社)区干部,5年内不得参加其他招考(聘)或工作调动;有其他服务年限要求的岗位按实际岗位要求执行。

考生在报名后至聘用之前已被其他单位录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在拟聘公示期间或期满后至办理聘用手续之前,发现拟聘用人员条件不符或自行放弃的,由招聘单位与主管部门自行确定是否从本岗位已完成全部考试环节的考生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招聘纪律

(一)考生必须服从国家和省、市招聘相关政策规定,填写或提交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二)报名后,报考人员应注意及时登录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招聘单位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所有事项凡在网站公告即视为报考人员已经知晓,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三)笔试后在后续招聘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招聘单位出具本人签字的书面申请。

(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的秘书或者组织(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五)在招聘过程中及聘用后如发现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招聘工作主管机构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六)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察委、新闻媒体和社会监督。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受理群众的举报,并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

六、其他事项

(一)根据《云南省高校大学生征兵措施》规定,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1年内,参加事业单位招考时享受应届毕业生待遇。

(二)根据《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收费标准收取笔试费,面试费用由各主管部门或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当地核定的费用确定。

(三)拟聘人员须服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确因工作需要作出的工作调整安排。

(四)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试行)》等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招聘公告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岗位信息表》由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其中面向村干部招聘的岗位由组织部门负责解释。

七、疫情防控

按照云南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云南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具体情况如下:

1.考生须考前3天提前申领“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于考试前48小时内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做好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状况监测,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有异常情况须及时报告主考单位。

2.考生进入考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考试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未出具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不得进入考点。

3.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考生、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号标记)、1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在考试前3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且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考生,须在考前7天内进行2次核酸检测(最近一次检测应在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其他考生于本人首场考试考前48小时内进行1次核酸检测。

4.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考试:

(1)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

(2)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和已解除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 感染者,尚在随访及医学观察期内的。

(3)“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的。

(4)不能按规定提供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包括以下情况:

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考生、考前14天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旅居史(即“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有∗号标记)考生,不能提供考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②14天内有边境县(市、区)旅居史考生,不能提供考前7天内2次(最近一次检测应在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③其他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近一个月内有境外旅居史,且不能提供有效的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观察证明,或不能提供考试前3天内2次(每次间隔不低于24小时)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5.考生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赴考时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要全程佩戴口罩,可佩戴一次性手套,并做好手部卫生,同时注意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6.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

7.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面试当天无法到达考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8.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考生进入考点内,除核验信息时须配合摘下口罩以外,考试全程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

9.考生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的,取消考试资格,如有违法情况,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八、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1-63177252

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0871-65948591

中共昆明市委宣传部 0871-63196290

昆明市卫生健康委 0871-63966158

昆明市延安医院

2022年4月15日

附件1:昆明市延安医院2022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报考指南.docx

附件3:昆明市延安医院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简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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