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北应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发挥人才在助力应城冲刺县域经济“全国百强”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应城市结合事业单位发展需要,拟引进一批优秀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及对象
本次人才引进用人单位为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应城市化工园区安全生产服务中心,计划引进急需紧缺人才6名。主要面向具备国内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往届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国内第一批本科高校全日制本科学历;部分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的学历要求可适当放宽。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为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40周岁(为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2022年8月1日前需取得岗位对应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4.引进到事业单位人才须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基本条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列入人才引进范围:①曾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②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③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⑤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⑥现役军人;⑦现已在应城市辖区内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群团组织中工作且有正式编制人员;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22年4月19日9:00至2022年5月5日17:00。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需提供以下资料扫描件:
1.报名表。报名人员自行下载、填写《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报名表》(附件2)(应届毕业生须由所在院系和学校就业指导部门审核盖章);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再提供);
4.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往届毕业生需提交近三个月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查询结果》;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学位证书查询结果》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
上述报名资料打包后以“岗位代码+姓名+毕业学校及专业+联系电话”命名后,发送至应城市应急管理局邮箱ycajj2005@163.com。报名人员应诚信应聘,如实填写、提交有关材料,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对填报虚假信息、伪造证件或材料等骗取报考资格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人才引进资格,其后果由报名人员本人承担。
1.资格初审:网上报名的同时,对报名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审查结果在1个工作日内向考生进行反馈。
2.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将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经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携带本人报名表、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和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并准备3张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登记照,到应城市应急管理局进行现场资格确认。报名人员须配合做好学信网学历(学籍)验证。截至规定时间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对现场审核符合引进条件的考生,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考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发布公告通知。考试原则上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当某一招聘岗位的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0:1时,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大于10:1时,即启动笔试环节,取笔试成绩前10名作为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仅作为确定面试人选依据。考试成绩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告。
相关要求:考生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当参加考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小于或等于1:1时,考试实行合格分数线控制,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则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同时核减或取消该引才岗位职数。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鄂人社发〔2017〕1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先行垫付,待聘用后凭票据到用人单位报销。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料等方式进行,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身体心理健康、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不予引进,根据引才需要,经应城市委人才办审定后,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公示和引进
对体检、考察通过人员,经应城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拟引进对象名单在应城市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编制、工资等相关手续。拟引进对象自接到报到通知7日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考试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四、政策待遇
1.岗位待遇。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高校本科生可分别享受专业技术7级、10级、11级工资待遇或管理岗位7级、8级、9级工资待遇。
2.跟踪培养。对引进人才进行跟踪培养管理,表现突出且符合公务员调任规定的,可择优选拔调任,或作为专业技术带头人培养。
3.政策住房。引进人才由用人单位免费提供3年适宜住房。
4.购房补贴。引进人才在应城市城区购买首套商品住宅,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10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5万元、“双一流”高校本科生3万元发放购房补贴。
5.生活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对象发放3年生活补贴,其中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500元。
6.培育支持。推荐参加各级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的评选,入选孝感市级及以上人才计划和人才奖项评选的,应城市委人才办将配套给予一定奖励。
7.其他待遇。引进人才的子女就读义务教育学校,可按照本人意愿,协调教育主管部门优先安排,保障入学;配偶愿意在应城市就业的,按其身份对应予以协调或安排。
8.服务年限。引进人才须签订服务协议,应在本单位最低服务不少于3年,服务期内不得参加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招录聘考试。
五、相关要求
1.防疫要求。考试工作在落实防疫安全措施前提下组织实施,参加人员应当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出示行程码、健康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佩戴口罩方可进入考试区域。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我市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不服从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试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2.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对在此次人才引进过程中任一环节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进行相应处理。
3.其他事项。此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未尽事宜,由应城市委人才办会同应城市委编办、应城市人社局、应城市应急管理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应城市委人才办 0712-3268918
应城市人社局 0712-3238590
报名电话:应城市应急管理局 0712-3269760
监督电话:应城市纪委监委机关 0712-3268706
附件1:2022年应城市应急管理局所属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附件2:2022年应城市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xls
中共应城市委人才领导小组办公室
应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