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阳绥宁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公告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2022-04-19 17:59:39

绥宁县关于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公告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在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中设立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通知》(农办牧〔2020〕17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2020年湖南省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方案》(湘农办畜牧〔2020〕62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在全县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现委托绥宁县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公开招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人数

我县公开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人。

二、招募条件

1.湖南省户籍或在绥宁县长期定居的;

2.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良好的品行,无违法违纪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4.具有适应动物防疫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业务素质,懂电脑操作,畜牧兽医、动物医学大专以上学历(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5.具有丰富的动物疫病实践经验和较高的技术专长;

6.热爱畜牧兽医工作,敬业负责,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三、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职责

1.为乡镇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

2.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

3.与兽医社会化服务组织结对开展散养户的动物防疫工作;

4.为动物防疫部门做好强制疫苗的管理、强制疫苗台账的登记、强制疫苗抗体水平的检测抽样工作和上级要求进行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等工作;

5.完成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动物防疫工作要求的各项服务;

6.完成相关部门交待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服务待遇

按照中央省级财政实际下拨资金和县级配套经费统筹核发工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间其身份维持原有不变,工资待遇为防疫劳务补贴。

五、招募程序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3日上午9点至下午5点(逾期不再受理),凡符合特聘条件的,到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五楼会议室 (地址:绥宁县长铺镇中心街长城路)报名,填写《绥宁县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详见附表1),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由工作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证明材料及工资流水;长期定居绥宁的外省籍者需提供相关佐证)和资格证书(执业兽医资格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报名信息应真实填写,否则先行淘汰。

2.聘用考核:绥宁县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和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组成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考核工作,于2022年4月27日(星期三)上午9:00进行面试。

3.录取方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名额为止。(如分数相同,优先录取学历高者)。政审不合格的情况下,依次替补。

4.录取公示:招募面试、审查、体检等程序完成后(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者一律淘汰),最终确定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5.签订协议。公示结束后,招募人员由绥宁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派遣到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由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与招募人员签订《绥宁县2022年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协议》。

6.上岗服务。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对2名特聘动物防疫专员工作岗位进行统筹安排,经培训后正式上岗开展服务工作。

六、组织管理与绩效考核

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限一年一签。服务期内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服务协议以解决动物防疫实际问题和服务对象的满意率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按季度定期对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效果进行绩效考核。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对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退回绥宁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协商替补或空缺问题;对考核优秀的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继续聘任。

绥宁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招募、管理,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负责分配、使用与考核,最终解释权由绥宁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负责。

联系电话:

绥宁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杨湘勇15673902426

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向志扬18973939990

绥宁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

绥宁县铭源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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