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考聘聘用制书记员8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2-04-20 16:16:05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22年公开考聘聘用制书记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本院面向全市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法择优招聘。

二、招聘数量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8名。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均可),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法律专业优先;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7年4月20日至2004年4月20日期间出生);

4.具有速录能力,能熟练运用word等电脑操作软件,能准确、快速地进行文字录入和编辑;

5.工作认真细致,踏实肯干,具有一定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在内江市管辖范围内;

8.最低服务年限:1年。

9.有下列情况之一,不予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被开除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法院书记员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为方便考生报名参加公开考聘,报名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和网址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上午8:00至2022年4月26日中午12:00止。报名截止后,报名系统自动关闭,不能再提交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

(二)报名、照片质量检查

1.选择岗位: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考聘公告》,了解考聘岗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的实际进行报名。

在笔试报名环节,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考聘条件和资格要求,由报考者按考聘公告规定的内容自行把握和负责。考聘单位的资格审核,集中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以及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在上述任何一个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温馨提示:对上网有困难或无条件上网的考生,报名期间由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提供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832-6210002)。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照网络提示要求通过用户注册(请务必记住个人账号和密码)、用户登录后,如实准确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聘书记员报名表》的各项内容(《报名表》填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4月26日中午12:00止)。报考者须在照片质量检查截止前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照片质量检查。

3.上传照片:报考者在填写《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聘书记员报名表》的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照片为报考者近期免冠正面白底彩色证件照片,照片大小为10-30K,jpg格式,生活照、艺术照、大头贴、侧脸照、模糊照等均不合格。因照片不符合要求、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合格照片等所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4.照片质量检查:由用人单位负责,时间为2022年4月20日上午8:00至2022年4月26日24:00止。用人单位应及时进行照片质量检查并提出检查意见,对照片质量检查不合格的需说明理由,照片质量检查未通过者须在照片质量检查规定时间内(2022年4月26日24:00前)重新上传照片。

5.打印报名表:上传照片合格的报考者和考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应及时登陆内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njpta.org.cn/),按网络提示打印《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聘书记员报名表》一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6.打印笔试准考证:上传照片成功的报考者,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8:00至2022年4月29日24:00止登录内江人事考试网,根据网页上提示打印笔试准考证,如有问题可与市公务员考试测评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2-6210002)。并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携带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不含一代身份证、旧版临时身份证、过期身份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特别提示:

1.报考者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含合格照片上传)。否则,报名系统将按时自动关闭。

2.报考者在参考期间(笔试和面试时除外)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否则因通讯问题(如报考者自己填错联系电话号码、联系电话无通讯信息、欠费停机等)联系不上的,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采取技能测试、笔试和面试,总分100分。考试总成绩=技能测试成绩×40%+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30%。

技能测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者的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计算机中录入速度每分钟正确录入40字以上为合格。技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笔试。

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核时事政治及与书记员工作有关的常识。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根据技能测试和笔试的总成绩,按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各环节成绩均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三)资格审查

根据考生折合后的笔试成绩,按照面试比例1:3(招考职位录用名额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笔试有缺考科目、违规违纪情况者不得进入资格审查)。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审查。若进入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录用名额的3倍,符合条件的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资格审查。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应携带《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聘书记员报名表》1份、有效居民身份证、工作证、毕业证、学位证、户口本(或户籍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在内江人事考试网公布)。

(四)体检考察

按应试者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生进入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技能测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技能测试成绩仍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体检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对考试、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轻微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公示期满,合格人员与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七)工资及福利待遇

1.聘用期间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基本工资不低于内江市最低工资标准;转正后月基本工资不低于2200元,其他奖金由单位确定。

2.单位按规定购买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公告由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二)报考者提供的报名材料需真实、有效,并保持通讯畅通,因提供虚假材料、通讯不畅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报考者承担。

(三)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全程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及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832-5099509。

报名咨询电话:0832-5099032。

六、考试特别提示

(一)请考生务必做好自我健康管理,通过微信小程序“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及“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于考试前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

(二)请参加考试的考生注意个人防护,佩戴口罩,要提前调出当天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考试场所;经现场确认有体温异常或呼吸道异常症状者,应配合到定点收治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三)考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旗)和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直辖市的县(区)其他乡镇(街道)旅居史、有本土感染者但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旗)及不设区的地级市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最后一次采样须在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进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四)为避免影响考试,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或有境外相关旅居史的考生,应提前到达内江或川内其他低风险地区,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于考试当天提供48小时内新冠病毒咽拭子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提供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考生如因有相关旅居史、密切接触史等流行病学史被集中隔离,考试当天无法到达考试地点的,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仍处于新冠肺炎治疗期或出院观察期,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请考生必须充分考虑疫情、天气、水文、交通等自然因素,提前做好出行准备,确保安全出行,以免耽误考试。

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2022年4月20日

 

附件:内江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公开考聘书记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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