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2022年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招聘公告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6个。
岗位代码 |
SD20220104 |
SD20220105 |
SD20220106 |
岗位数 |
4 |
1 |
1 |
性 别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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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 别 |
不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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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45周岁及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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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博士研究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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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性质 |
教师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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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需求专业 |
教育学相关专业 |
中国语言文学 |
心理学 |
相关要求 |
教育学、学前教育、教育技术、计算机、课程与教学论、心理学 |
汉语言文学专业 |
心理发展与教育、基础心理学、管理心理学专业优先 |
联系人 |
李登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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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993-205755317709939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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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邮箱 |
578321391@qq.com |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1.符合招聘条件的应届、往届毕业生(应届生毕业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2.具有博士学位且有高级职称者适当放宽条件,学校采取“一人一议”的方式考核聘用。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年龄要求:即1976年4月21日后出生;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3.热爱教育事业,符合高校工作者行为规范,有强烈的责任感和奉献精神;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6.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7.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5.现役军人;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三、人才待遇
(一)石河子大学提供待遇
1.人才分类
石河子大学对新进博士从政治素养、研究成果、科研经历、发展潜质、试讲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划分为一、二、三层次人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育学年度急需发展学科,学校将在学院认定层次基础上上调一个层次。
2.引才待遇
(1)安家费(一次性免税发放):第一层次60万元,第二层次45万元,第三层次30万元。
(2)科研启动经费:
(1)自然科学类:第一层次20万元,第二层次10万元,第三层次5万元。
(2)社会科学类:第一层次10万元,第二层次5万元,第三层次3万元。
3.职称待遇:第一、二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直接认定为副教授职称;第三层次人才工作满一年后认定为中级职称,聘任满一年后可申报副高级职称评审。
4.人才津贴:1500元/月。
(二)八师石河子市人才政策
1.购房补助:八师石河子市政府为学校引进博士人才提供购房补助20万元。引进人才在师市购房的,当年起享受购房补助,第一、二年各发放10%,第三、四年各发放20%,第五年发放40%。对夫妻双方同时作为高层次人才引进的,按就高一方全额,另一方半额的标准享受购房补助。
2.人才津贴:3000元/月,引进博士人才在管理期内按月发放人才津贴,直至3年管理期结束。
3.其他配套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博士人才发放“石河子优才卡”,凭卡享受政务服务、子女就学、住房保障、便捷医疗、金融服务、旅游休假、生活、交通、文化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
四、信息平台发布
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石河子大学微信公众号为此次招聘工作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时间安排(北京时间)
(一)报名、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0日00:00至5月10日23:00。
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1日10:00至13日20:00。
(二)笔试(试讲)、面试时间、方式
时间:另行通知
方式:线上考试,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六、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招聘工作程序为:报名、笔试(试讲)、面试、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审批聘用。
(一)报名
1.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按照报名要求如实填写《2022年石河子大学公开招聘岗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及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发至578321391@qq.com。所有表格请在兵团考试信息网(http://btpta.xjbt.gov.cn)、石河子大学主页(http://www.shzu.edu.cn)下载。
(1)简历、获奖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科研学术成果、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扫描件等材料。
(2)国家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岗位要求需中共党员(含预备)的,应提供所在院系、单位组织部门出具的证明,未做要求的不用提供。
(4)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需在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并提供认证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可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www.cscse.edu.cn)查询国(境)外学历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2.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及恶意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
通过试讲(面试)人员需要参加学校组织的心理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考察等环节,具体组织方式及时间、地点请各招聘单位负责人以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
(三)体检、考察
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本环节对拟聘人员的档案信息、户籍所在地信息、毕业院校表现、原单位工作表现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
(四)公示
体检和考察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石河子大学人事处官网(http://rsc.shzu.edu.cn)公示七天。
(五)审批聘用
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流程对相关人员进行聘用。新聘工作人员与学校签订最低8年服务期的聘用合同(含试用期),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考核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2022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届时未能提供岗位所需学历毕业证、学位证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联系人:李登叶
电话:0993-2057553,17709939676
石河子大学师范学院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