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公告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启事
为切实加强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力量,经城区党委、政府同意,现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
一、招聘岗位
招聘城市管理协管员,主要岗位职责如下:
1.宣传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和规定。
2.对违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进行巡查、制止和纠正;协助配合执法调查取证工作;劝导和维持现场秩序。
3.协助开展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不具有单独的行政执法和处罚权力)。
4.按照分配的岗位开展文秘、后勤、宣传、人事等工作。
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热心城市管理工作;
(二)男性优先,年龄在18周岁和35周岁之间(不含35岁),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男性复退转军人可放宽到高中学历。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少年管教、行政拘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辞退或被开除公职的;
4.有精神病史的;
5.有吸毒被强制戒毒的;
6.其他有不适宜担任城管协管员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1日—2022年5月6日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1)报名地点:南宁市兴宁区厢竹大道63号兴宁区政府主楼9楼904办公室。
(2)报名手续:报名者需持本人身份证、最高学历毕业证(此两证必须要有原件)、户口本(外地户口可先提供复印件)、驾驶执照、复转军人证(此两证有即提供)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及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照1张到报名点报名,当场填写《兴宁区城管执法队协管员报名登记表》。
(3)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还需带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名咨询电话:2867617(人事办公室)
(二)考核与体检
1.面试。
2.开具无犯罪证明。
3.体检。
(三)录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并报城区政府同意后正式录用,由广西嘉路人力资源顾问有限责任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定向派遣至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工作,试用期两个月。
四、录用人员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根据兴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规定执行。外聘人员薪酬由基本工资2520元和绩效工资1080元两部分构成,缴纳五险一金。外聘人员工作满2年,且近两年考核合格及以上,晋升一个岗位等级,每晋升一个岗位等级工资加100元,最高可晋升至10级。
南宁市兴宁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