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内蒙古赤峰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0人公告
2022年赤峰市总工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公告
根据《赤峰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方案》,现将此次招聘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人数
本次招聘赤峰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60人,招聘单位详见《赤峰市总工会2022年招录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3.身体健康,品行端正,诚信记录良好,无违纪、违法、犯罪行为,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心工会事业;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有一定沟通协调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熟练的计算机操作能力;
5.年龄为22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82年3月1日至2000年3月1日期间出生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在读的普通高校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底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在职公务员和参公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公人员)以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其他不适应报考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所有岗位均无户籍限制,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在赤峰人力资源网(http://www.cfhr.com.cn)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00-2022年4月29日12:00;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4月29日24:00。
(3)应聘人员使用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报名,报名与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0KB以下)、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和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的,要在简历中填写“2022年7月底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字样)。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间断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要认真核对所填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
2.资格初审及缴费
(1)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由拟报考旗县区总工会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初审通过;对初审未通过的,在资格初审意见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重新提交。
(2)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缴费,完成缴费即确认报名成功。笔试收费7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名费20元)。在缴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缴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等其他原因不退费。
(3)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
3.加分项设置
(1)专业竞赛(含文体竞赛)荣誉:国家级一等奖加5分、二等奖加3分、三等奖加2分;自治区级一等奖加3分、二等奖加2分、三等奖加1分;市级一等奖加1分、二等奖加0.5分、三等奖加0.3分。
(2)表彰:国家级加5分,自治区级加4分,市级加3分,旗县区级加2分。工作单位表彰加分按照单位级别相对应加分。
(3)相关资格证书
①会计学:初级会计职称加2分,中级会计职称加3分,高级会计职称加4分,注册会计师加5分;
②法学: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C类)加3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B类)加4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加5分;
③专业不限:三级心理咨询师加1分,二级心理咨询师加3分,注册心理咨询师加5分。
(4)基层工作经历年限: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行政事业单位工作满两年的(含两年),笔试成绩加1分,第三年起每增加一整年工作经历加1分,加分最多不超过5分。工作两年以下的不加分。
(5)加分项相关说明
①(1)(2)类加分项需提供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3)类加分项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4)类加分项由用人单位提供相关证明。
②同一类加分项不累计加分,取最高加分;不同类加分项可累计加分,累计总加分不可超过5分。
③所需提供荣誉证书、表彰文件、相应证书、相关证明等加分相关材料,均需在网络报名时上传证明材料,如未上传证明材料附件,视为不享受加分政策。
(二)笔试
1.笔试内容为工会基础知识(70分)和时事政治(30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笔试考试一律用汉文答卷。
2.笔试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考试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3.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比例不低于1:3方能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报名人数调整招聘计划,调整后的招聘计划于笔试开考前在“赤峰市总工会”官网或公众号发布。
4.加分项均在笔试阶段实施。
(三)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赤峰市总工会负责。按照(笔试成绩X60%+政策加分)后按岗位数与面试人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范围,同一岗位按1:3比例末位成绩出现并列的人员,均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选出现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2.参加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本人《报名登记表》、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毕业证和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加分项相关证明材料。
2022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
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报考人员所填报的信息与提供的有关证件、材料是否一致。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弄虚作假、错误填写信息导致加分、隐瞒不得报考信息的,取消面试资格。
4.资格复审时间另行通知。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应聘人员凭报名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面试需用汉语回答。
4.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计算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政策加分)+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一般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成绩并列,保留下一位小数。
同一岗位招聘计划内末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由市总工会统一安排进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考察
聘用单位对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录用。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考察由聘用单位组织,出具考察报告,并存档。
(八)公示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市总工会统一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已聘用应聘人员自动放弃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聘用
1.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要求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3.最低服务年限:3年。
4.工资待遇:按照《赤峰市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不提供食宿。
5.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3)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4)其他应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四、其他事项
(一)实行回避制度
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
公开招聘工作期间,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四)本《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招聘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将及时在“赤峰市总工会”官网或公众号发布,请予关注。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赤峰市总工会”官网或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予关注。
(六)咨询电话
2022年4月25日开始接受咨询,咨询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市总工会组宣部咨询电话:0476-8222678,负责本公告的解释工作;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18904764085,负责网上报名技术咨询。
本公告由赤峰市总工会组宣部负责解释。
赤峰市总工会
2022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