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佳木斯市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招聘607人公告

来源:佳木斯市人民政府 2022-04-22 18:02:40

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公告

 

为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引导优秀年轻人才向基层一线流动,持续推动村(社区)干部队伍整体优化提升,在2020年和2021年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的基础上,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人社厅联合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的工作要求,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招聘程序,确保优中选优。

二、招聘计划和对象

佳木斯市所属富锦市、同江市、桦南县、汤原县、桦川县、抚远市6个县(市),郊区、东风区2个城区用乡镇(街道)事业编制公开招聘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607人到村(社区)任职。具体招聘岗位、人数详见《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

三、岗位安排

到村(社区)任职大学生先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1年,并参与村(社区)工作,再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选派到村(社区)任职。其中,中共党员(不含预备党员)的任村(社区)党组织副书记,非中共党员的任村(居)委会主任助理。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服从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5.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6年4月22日后出生),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1年4月22日后出生);

6.考生须于2022年7月底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

7.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8.具备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未满的;

5.按照有关规定,尚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服务年限的;

6.与所报岗位有回避关系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各类人事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在禁考期的;

9.符合兵役登记条件的男性公民拒绝、逃避兵役登记且在县级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后拒不改正的;

10.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2022年4月22日至2022年5月5日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考申请、照片上传、资格审查、准考证打印,通过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网上报名系统进行。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报名网址: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网上报名系统(https://jmszhulixiangcun.zhaopin.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22年5月5日至2022年5月9日8:30至16:30期间登录网站进行网上注册,统招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非统招本科学历的,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高中(或同等学历)逐级至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2022届统招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2022届非统招本科毕业生及以上学历的,上传二代居民身份证、近期蓝底1寸免冠证件照、高中(或同等学历)逐级至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报考限定户籍岗位的还需上传考生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以上证件、材料扫描或拍照后,压缩为文件包上传。上传材料需真实有效,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招聘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本次招聘收取报名费45元,网上缴费,报考人员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网上缴费时间为2022年5月5日8:30至2022年5月10日16:30。考生一旦缴费将无法更改报名岗位,未按期缴费者将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2.符合政策性加分报考人员现场确认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黑政办发〔2013〕42号)有关加分政策执行。项目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3年内参加乡镇级、县级、市级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成绩分别加15分、10分、5分,服务期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可再相应增加2分。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经考核合格,可享受项目生相关待遇。符合政策性加分的考生须提供:二代居民身份证;《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属于项目生的提供服务期满证书、协议等佐证材料;属于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劳动就业部门出具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经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项目生指参加我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村村大学生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基层公益性岗位指在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开发的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公益性岗位。

符合黑政规〔2018〕17号文件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役期满退役后,参加事业单位招聘招考享受有关优惠政策的退役士兵,需提供毕业证、入伍通知书及退伍证等相关证明。

同时具备几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

对国家、省另有政策性加分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报名时需将省、市、部队相关部门颁发的证书或考核认定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期间交到报名处,过期不予受理。

现场确认时间和地址,以网站通知为准,考生要时刻关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按网上通知时间,报考人员在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请广大考生在选择岗位后,尽快完成报名流程。避免在报名时间截止前仓促报名,导致因信息填报不全、不准或资格条件不符等问题错失报考机会。

(2)请报考人员慎重选择报考岗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3)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存在弄虚作假、违规作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及考试秩序,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不依法执行回避规定及其他不诚信行为的,除取消考试资格和聘用资格外,还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报考人员需时刻关注网站发布的通知及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若更换联系方式应及时与招考部门沟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考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5)同一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三)考试

考生凭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笔试后面试。

1.笔试

(1)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基层社会治理。

(2)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宜以《笔试准考证》为准(其中,笔试时间全省统一安排在5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以报名网站通知为主)。

笔试成绩=卷面成绩+政策性加分

(3)查询笔试成绩。考生通过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先锋网、报名网站等媒体查询成绩。

(4)笔试由佳木斯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2.面试人选现场资格确认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末位出现并列的可相应增加进入面试人选,但与拟聘人数之比不得高于5:1。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等公示3个工作日。

对拟进入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人员应按照要求,在指定时间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022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预毕业证明;报考限定户籍岗位的还需携带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户主页和本人页的复印件;有单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凡提供主要信息不实的,取消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现场资格确认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时间、地点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解决问题和履职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考官由7人专家组成,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面试由各县(市)区按照全市统一的时间组织开展,时间、地点以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报名网站通知为准。

4.考试总成绩

考生考试总成绩以百分计。计算考生考试总成绩时,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进行汇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考核和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名额1:1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核环节人选。

由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水平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不予聘用。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考试成绩和考核结果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社局组织实施,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等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负责,交体检医院。体检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考核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在佳木斯市人民政府网站、各县(市)区政府网站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与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6个月(应届毕业生为1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待遇及服务期限

一经聘用,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待遇。聘用人员在村(社区)服务期限原则上不低于5年(含在乡镇、街道培养锻炼时间),服务期满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统筹安排,鼓励继续在村(社区)工作。服务期内,除提拔、解聘和合同约定的其他有关情形以外,不得通过调动、借调等方式离开村(社区)工作岗位。

七、招聘纪律

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保证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行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命题组、考试教材编委会、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授权等名义举办的有关事业单位招聘考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有关疫情防控具体要求根据疫情变化进行相应调整的,或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及时在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予以关注。

政策咨询电话: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0454—8225949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54—3986533

监督电话:0454—8775018

中共佳木斯市委组织部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2日

附件1.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振兴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岗位计划表.xls

附件2.佳木斯市关于深入实施“助力乡村万人计划”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附件3.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佳木斯市公开招聘大学生到村(社区)任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xls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