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招聘临聘人员10人公告
2022年度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公告
为加快推进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建设发展,及时补充第十师北屯市(以下简称师市)总医院工作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2022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实施方案》等有关精神,决定组织开展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方式进行。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自主招聘。
二、招聘计划
此次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公开招聘共10个岗位,计划招聘综合管理类工作人员10名,其中,北屯医院7名、团场分院3名。(具体见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各类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条件
1.符合招聘岗位的年龄要求:年满18周岁以上,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的应聘人员,即1986年4月22日以后出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与工作能力,报名岗位所需专业必须为第一学历证书所列专业;
5.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在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三)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不得报名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其中,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
四、信息发布平台
兵团第十师北屯市政府网站(http://www.bts.gov.cn/)为此次招聘工作各类信息发布的官方平台。
五、招聘工作程序及相关政策
(一)报名(2022年4月22日-5月12日)
1.报名方式
按照《2022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岗位表》,将以下材料扫描件(PDF格式)打包压缩以“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命名发送至btyyhr@163.com邮箱:
(1)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奖项荣誉证书、相关资质证明等材料;
(2)《2022年度第十师北屯市医共体公开招聘临聘人员报名表》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例如:专业表彰、手术记录、专科资质等)。
2.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阅读报考岗位设定的条件,选报自己适合的岗位,防止错报、误报。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表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相关规定取消报名资格。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骗取报名资格及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人力资源部结合报考人员提交的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习成绩、在校表现等材料进行审查。
(三)面试(2022年5月22日)
面试采取线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四)体检(2022年5月24日)
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详见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务员局网站)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
(五)递补(2022年5月25)
在考察环节之前,如有考生放弃本次招聘考试,视情况依次递补后续考生。体检环节考生只递补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递补考生。
(六)考察(2022年5月26日)
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入考察环节,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在考察中,经审定不符合招聘要求、截止公示前未能提交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或证明材料的人员,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公示(2022年5月27日)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照岗位拟招聘计划数,根据报名人员的面试、体检结果、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信息发布平台进行为期5天的公示。
(八)审批聘用及待遇
1.公示期满未收到举报或举报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进行事业单位实名制登记管理,由各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单位与受聘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初次聘期为1年,初次就业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2.依据《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临聘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临聘人员薪资待遇为4000/月(含社保),绩效依据总院及各分院绩效分配管理办法执行。
3.新招录临聘人员(本科及以上,含在职、函授等国家认可学历),表现优异者经考核合格后可纳入编制备案制人员管理(完全同工同酬)。
4.总院及各分院均提供住宿。
六、招聘有关事项
1.请各位报名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各项考务活动,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2.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信息发布平台。
3.本公告所附相关文件与公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名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对违反招聘纪律的报名人员,按有关规定处理,触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如报名填写信息与报名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将被视为失信行为,由此带来的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其他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
5.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纪委办公室对考生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报名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情形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7.本《公告》由第十师北屯市总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906—3181570
监督电话:0906—3370079
(工作日:10:00--14:00,15:00--19:30)
第十师北屯市总医院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