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隆昌市乡村振兴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公开招聘编外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1名,具体要求如下:
一、招聘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思想品德,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廉洁自律;
(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创新意识、协作意识、团队意识强;
(三)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曾被用人单位开除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序号 |
岗位名称 |
招聘人数 |
年龄 |
学历 |
专业要求 |
任职条件 |
1 |
项目辅助 |
1 |
40周岁及以下 |
大专及以上 |
不限 |
熟悉计算机操作,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操守。 |
三、招聘程序
(一)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4月22日9:00至2022年4月25日18:00截止。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电子版投递至指定邮箱243004973@qq.com,电子邮件名称以“姓名+联系方式”的形式命名。
3.报名材料及要求:《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扫描件。其中:学历以毕业证书记载为准;专业以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记载为准;年龄以有效身份证记载为准(计算时间截至2022年4月22日)。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按照公告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考核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在报名截止后1个工作日内用邮件或电话通知参加考核的具体时间、地点、方式(若不符合条件,恕不通知)。
参加考试考核的人员须将提交的初审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带至考试考核现场进行复核,复核通过方可参加考试考核。
(四)聘用
对拟聘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后,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对在试用期满经考核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相关说明
(一)此次招聘工作由隆昌市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按岗位所需人数择优聘用,拟招聘人员均为编外聘用,薪酬待遇按相关规定执行,含基本工资、购买五险等,同时按有关规定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婚假、产假和带薪年休假等福利待遇。
(二)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三)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隆昌市乡村振兴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隆昌市乡村振兴局办公室,唐老师,0832—59258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