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四川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人公告

来源:内江人事考试网 2022-04-24 14:50:28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关于2022年上半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使用管理办法》和上级有关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主要工作岗位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计划招聘警务辅助人员30名(男性)。
 
  此次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主要从事维稳处突、街面巡逻、留置看护等工作。
 
  二、待遇保障
 
  (一)试用期合格后正常履职并考核合格,月平均工资3000+(含“五险一金”个人缴存部分),具体薪酬标准按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单位按规定购买养老、医疗(含生育)、失业、工伤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三)在岗人员年度奖励金。
 
  (四)试用期发放基本工资。
 
  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内江市常住户口(含应届毕业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二)自愿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政治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需出示毕业证)。同等条件下,学历高者优先聘用,优秀复员退伍军人和具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可适当放宽学历条件。
 
  (四)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2004年4月15日以前、1987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男性身高不低于168cm。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因违规、违纪被单位辞退或被开除公职(学籍)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在校读书的学生;
 
  7.有严重身体疾病、明显伤疤、纹身等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其它原因不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至4月29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本次考试报名均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地点: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719室(内江市东兴区红牌路中段33号)
 
  (三)报名所需材料:报考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征信报告、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白底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1.报考者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经报名工作人员初审合格后,认真规范填写报名表各项内容。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材料负责,不得弄虚作假。2.与原用人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报考者,须持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若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者,一经发现,不予聘用。
 
  (四)资格审查:报考单位对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直接取消其报名资格。
 
  五、职位调整
 
  笔试报名人数与职位聘用名额比例一般不得低于2:1。在报名工作结束后,报考单位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剂招聘人数。
 
  六、考试
 
  考试内容包括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1、笔试科目:本次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笔试范围:《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以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于2014年9月28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考试复习大纲》为参考。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4、笔试加分政策:公安院校毕业生或退役士兵加2分;在公安院校或部队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者加2分;在部队服役期间担任班长以上职务者加2分。同时符合上述加分规定的,考生加分总分值不超过6分。笔试加分均为笔试成绩折合后加分。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等送交报考单位审核。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面试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招聘职位名额的1.5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数达不到该职位名额1.5倍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将参加笔试者全部确定为面试人员。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能测试1.参测人员:参加面试的人员。2.测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3.测试项目:1000米长跑、俯卧撑、50米短跑、立定跳远。
 
  七、体检
 
  根据聘用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报考单位组织,体检费用由承担体检任务的医院收取,考生自行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文件。
 
  本公告由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政治处0832-2155119
 
  内江市公安局东兴区分局
 
  2022年4月24日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