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邯郸馆陶县馆陶镇招聘社区工作者32人公告

来源:馆陶县人民政府 2022-04-25 11:46:03

馆陶县2022年馆陶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按照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的通知,结合馆陶县实际,计划招聘社区工作者32名,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采取考试、考察方式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对象、形式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馆陶县馆陶镇社区工作者32名。

(二)招聘对象

1.学历要求: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年龄及户籍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1987年4月1日以后出生)的也可报考。

(三)招聘形式

采用公开报名,通过笔试、面试等程序择优录用。

(四)招聘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奉献馆陶发展的精神;

(2)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3)已就业人员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不适宜招为社区工作者的其他情形人员;

(4)具有其他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宜报考的情形。

(五)放宽条件

1.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

2.具有馆陶县美丽乡村(大学)经历、现在工资关系在馆陶县美丽乡村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并在社区工作的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5分。

3.在馆陶县粮画小镇的原美大毕业生已签合同的劳务派遣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

4.2020年招录的馆陶县城市社会管理办公室在职在岗人员,学历放宽至大专学历毕业生,并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加3分。

5.取得《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的人员设置加分项,笔试考试另加5分。

符合以上放宽条件的人员如被聘用,被聘用人员应在2025年12月底之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否则予以解聘。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严格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2022年4月24日)。

在馆陶县人民政府网站、印象馆陶公众号(http://www.guantao.gov.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2022年4月24日-4月28日)。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报考人员按要求选择一种方式进行报名,不得重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4月24日8:30至4月28日17:30。

报名网址:http://www.nuoyoukao.com/s/24102

除以下三种情形外,报名人员需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1.符合放宽条件的人员需现场报名,需提供单位为其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小镇所在乡镇、现借调单位、馆陶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馆陶县城市社会管理办公室人员,需提供单位为其出具的在职在岗证明(馆陶镇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2.馆陶县范围内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需现场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函(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3.已就业人员需现场报名,需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函。

现场报名地点:馆陶县人社局四楼会议室。

现场报名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信网有效期内的《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小二寸蓝底免冠照片5张;

(5)现场填写《2022年馆陶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报名表》;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请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纸质版盖有检测医院公章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现场填写《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

(三)资格审查。

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各项资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始终,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的,报名者“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48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下一环节;“审核驳回”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审核不通过”的,将不具备应聘资格。

现场报名的,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审核截止时间:2022年4月28日17:30。

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

(四)组织考试

1、组织笔试考试(2022年4月29日)。

笔试满分100分,笔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60%。笔试考试时间90分钟。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考试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4)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5)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不高于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得进入面试。

笔试考试评卷结束后,成绩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

笔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全程现场巡场监督,以确保笔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2.组织面试(2022年4月30日)。

面试满分100分。面试考试成绩占总成绩40%。面试设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个招聘环节。面试考试时间5-8分钟。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现场公布成绩。

(3)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4)面试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及时关注报名网站。

(5)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面试期间使用监控设备,全程摄像监督,并设置面试考试视频监控室。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等相关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考场进行监督。以确保面试考试的公平、公正。

3.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方法: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生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并公布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员:学历(学位)较高者,笔试成绩较高者。如果仍相同,则全部录取。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在县人社局公示栏公布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凡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造成岗位空缺时,按照同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七)考察

考察内容是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须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按照同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合格人员进入公示环节。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县人民政府网站、印象馆陶公众号和县人社局公示栏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签订聘用合同。

(九)聘用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用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馆陶镇提出聘用意见,经人社局审核并报县政府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四、聘用人员待遇

社区工作者的薪酬待遇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馆陶镇向县财政申请。

拟聘用人员与馆陶镇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可续签或解除合同。以馆陶镇为主体,建立社区工作者档案,完善档案信息。档案内容及档案管理按照《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执行。最低服务年限三年,服务期限内被聘用人员不得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

如被聘用人员是馆陶县正式在编制的差额或自收自支人员,则需要放弃原身份和待遇,与原工作单位解除聘用合同之后,方可与馆陶镇签订聘用合同。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应当自觉服从招聘单位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卫生防疫工作。进场时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纸质版盖有检测医院公章的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点击公告下方附件1下载)、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以防因疫情延误考试。考生要出具健康绿码、行程卡,且体温低于37.2度者才能进场。不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六、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办理聘用手续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所有招聘环节均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进行。

(四)因疫情原因需要调整笔试、面试时间的,以实际通知为准。

(五)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人员,不予进行补考。

(六)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事宜由馆陶县人才交流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310-2866813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311-85095710,0311-85095703

馆陶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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