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招聘高层次博士公告
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长期招聘高层次人才、博士
为加强医院的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全面提升核心竞争力,近期发布修订了《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1122工程”实施办法(修订版)》和《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博士引育管理办法》。现面向全球公开招聘从事临床医学、基础医学、生物学及交叉学科等领域的优秀人才,现将人才层次及待遇公布如下。
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
高层次人才是促进医院发展的核心任务,是实施“人才强院”战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的中坚力量。医院自2020年起实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1122工程”
1、学科顶尖人才
院士年龄不限,其他年龄原则上65周岁以下,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国外相当水平的学者;
(2)国家级人才工程的特聘教授或专家;
(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项目、重点项目或重大专项获得者;
(4)国家重大科技计划的首席科学家;
(5)中华医学会或其他国家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不含学组及以下,下同)主任委员或候任主委;
(6)国家部委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及学科领军人才入选者;
(7)国家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者,二等奖排名第一者;
(8)已取得同行认可的重大科研成果,具有组织和主持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际合作项目能力的人才。
(9)国家级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或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
待遇
年薪:面议
安家费:面议
科研经费:面议
2、学科领军人才
年龄原则上60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能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学术影响。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国家级人才工程人选;
(2)省级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人选;
担任以下学术团体职务之一者:
①中华医学会或其他国家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
②省医学会或其他省级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或候任主任委员;
(4)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有下列成果之一:
①发表SCI一区论文3篇,且其中单篇影响因子≥20;
②国家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及以上排名第一者。
待遇
年薪:120万元
安家费:100万元
科研经费:1000万元
3、学科拔尖人才
年龄原则上55周岁及以下,具有博士学位和正高职称,能引领学科发展方向,在省内外具有较大行业影响或学术影响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分为临床型人才和科研型人才两类。
(1)临床型人才
通过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专家小组的临床水平认定,且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①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科研论文2篇,且单篇影响因子≥10的科研论文1篇;
②承担过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在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前百强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版)3年及以上所在专业主任职务的管理经历;或担任中华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或担任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或其他省级学会副理事长及以上;或担任省级重点学科(专科)、省级重点实验室、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负责人3年及以上;或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2)科研型人才
通过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专家小组的科研水平认定,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①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及以上且单篇影响因子≥10的科研论文1篇或其中3篇科研论文累计影响因子≥20;
②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科研项目及以上,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担任国家级学会理事,或担任省级学会副理事长;或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③近五年,承担国家级面上项目及以上,并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二者或三等奖排名前一者。
待遇
年薪:80万元
安家费:80万元
科研经费:400万元
4、青年创新人才
年龄原则上50周岁以下,学术基础扎实、具有突出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1)国家级高层次人才计划中的青年人才;
(2)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
(3)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获得者;
(4)具有独立的科学研究能力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学术思想活跃,具有成为相关领域学科带头人潜力的人才。
待遇
年薪:100万元
安家费:100万元
科研经费:600万元
5、青年优秀人才
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有扎实的临床能力或科研能力,有良好发展潜力的或海内外相当水平优秀人才。分为临床型人才和科研型人才两类。
(1)临床型人才
具有副高职称,通过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专家小组的临床水平认定,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①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三区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
②近五年,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SCI二区及以上科研论文3篇(其中含SCI一区科研论文1篇及以上);
③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并具有以下条件之一者:具有中国医院科技量值综合排名百强医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版)1年及以上所在专业副主任及以上职务的管理经历;或担任省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委员或青年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或担任市医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
④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2)科研人才
通过医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专家小组的科研水平认定,并符合其中一项条件:
①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单篇影响因子≥5的SCI论文1篇或发表SCI论文3篇及以上且其中3篇累计影响因子≥10;
② 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为湖南省“12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湖南省高层次卫生人才“225”工程骨干人才第三层次及以上人选,或为省内外同等级人才项目人选。
③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待遇
年薪:50万元
安家费:70万元
科研经费:200万元
博士引进层次与类别
医院对引进的博士分三个层次,年龄原则上在40岁及以下,具有高级职称的博士可放宽至45岁。对于学科紧缺人才或业绩特别优秀的人才,采取一事一议。
(一)I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条件
(1)近五年,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
(2)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一区SCI论文2篇及以上,且其中单篇影响因子≥10;
(3)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二等奖排名前三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一者。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8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60万元;
(二)Ⅱ类博士(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条件
(1)近五年,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二区SCI论文2篇(或一区SCI论文1篇);
(2)近五年,为省级三大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排名前五者,或三等奖排名第三者。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7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40万元;
(三)Ⅲ类博士
1.条件
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证的博士研究生,
2.待遇
(1)提供安家费60万元(税前);
(2)提供科研启动经费20万元;
论文署名单位应为原工作单位或培养学校(正常研究生学制内)。SCI论文分区以中科院分区为依据,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仅计算排名第一者。具有出国学习研修经历一年及以上的博士研究生,在以上基础上,增加安家费10万元。
满足以上条件的优秀人才我院将全年无间断招聘,详请咨询南华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人力资源部。
电话:0734-8899986
邮箱:nh2hrenli@vip.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