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招聘简章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招聘简章
南宁市房屋市场发展中心位于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是隶属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属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商品房预(现)售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房屋租赁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等相关事务性、服务性工作;负责房屋交易基础信息收集统计工作。为进一步满足单位发展需求,拟公开招聘利用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具体招聘事项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技术行政辅助岗位人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犯罪记录,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团队协作精神,诚实守法,吃苦耐劳,工作认真负责;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法律等相关专业,年龄30周岁及以下;
3.熟练计算机操作;
4.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5.适应岗位要求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和学籍的;
3.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所需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
2.个人简历;
3.近半年两寸免冠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qrjk@126.com,邮件以本人姓名命名。
(二)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5月4日。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学历及工作经历等任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后,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面试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明原件现场审核,复印件留存。面试合格后,确定体检人员;体检由本单位组织实施,费用自理;体检合格后聘用。
五、工资待遇
工作地点在南宁市园湖北路35号。薪酬待遇3500元/月左右(按照南宁市人社局财政资金聘用外聘人员的福利待遇执行,包含单位按照规定缴纳的五险一金),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单位不解决人事关系、档案管理、户口关系和住宿。
联系人:莫主任;联系电话:0771-5655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