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招聘30人公告

来源:大庆市人民政府 2022-04-25 15:38:32

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加强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解决人员紧缺问题,进一步提高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整体素质,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机构编制、岗位管理的相关规定,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等条件,采取考试、考核的方法择优录用。

二、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30人。其中: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计划招聘20人,大庆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计划招聘3人,大庆市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计划招聘3人,大庆市城市客运事业发展中心计划招聘2人,大广高速公路大庆事业发展中心计划招聘2人;需特殊说明:大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处于改革期,单位性质暂定为事业单位,待国家统一明确机构性质后,本次招录人员如不符合参公或公务员登记条件,将调整至交通运输局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见附件1,《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与报考学历相对应的学位;

(四)学历毕业证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5日以后出生,含当日);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服从招聘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八)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及被开除公职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调查,受党纪政纪处分正在处分期或影响期以及正在接受组织处理的;

2、新录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最低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3、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方法及程序

(一)网络报名。报名人员须自2022年5月5日9:00至2022年5月10日16:00期间,通过邮箱报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内)清晰扫描件;入伍批准书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提供);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有关院系、学历层次、毕业时间和专业等情况的证明;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各岗位指定报名邮箱,压缩文件和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聘用资格。

(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在网上报名期间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反馈结果及报名序号。通过资格审查的,即报名成功,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或修改报考信息;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网上报名期间完善报考信息或选择其他适合岗位,重新在邮箱提交申请,修改提交邮件发送主题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手机号+修改1次(标明修改次数)”。此次招聘不受理现场报名。

(三)报名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发送至邮箱的报名信息无效,报名时间以邮箱接收时间为准。资格审查同时结束,报考人员不能再提交报名。

2、报考人数与招考计划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将缩减、合并招聘计划或取消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5月12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本人报考的岗位是否因未达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取消的请按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上通知要求办理,未按要求及时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3、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5月12日登录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查询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公示,核实本人报考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5月13日16:00前,通过电话0459—6550611或报名邮箱反馈核实,过期不再受理,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准考证发放、笔试加分确认、笔试、现场确认、面试等招聘相关信息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不另行通知。

五、招聘方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公开考试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

2、笔试成绩。成绩以百分计。

3、笔试加分政策。笔试加分政策按黑政办发〔2013〕42号文件、黑政规〔2018〕1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符合加分人员须在加分确认截止时间前进行加分确认,具体要求详见有关说明项。

4、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二)面试

1、筛选原则。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根据笔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如有不足3:1比例的,经研究决定后缩减岗位计划;若同一岗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则相应扩大该岗位面试人选数量。进入面试人员,在面试前须进行现场资格确认。现场资格确认时间、地点详见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公示。需考生本人提供以下材料:

(1)现场资格确认表1份(附件3);

(2)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需提供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退出现役登记表复印件、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

(5)保管档案证明(档案存放在大庆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的考生,可登录大庆人才网http://rcfwj.daqing.gov.cn档案查询模块,提交个人信息后,生成存档证明打印即可)。

(6)在岗人员需提供现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1份。

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未能按规定提供上述材料,影响资格确认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从相应岗位考生中按笔试总成绩依次进行递补。

2、面试内容。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达不到60分者不予聘用。

4、面试其他要求。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请随时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qing.gov.cn)。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按百分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考核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1)体检内容及健康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2)考核工作本着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产生的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递补者考试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人选。

(五)公示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核与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有问题反映并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空缺不予递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聘用程序办理聘用、落编手续。应届毕业生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被聘用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有关说明

(一)笔试加分确认。确认时间:以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公告为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携带加分材料、身份证和加分承诺书(附件4)按照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加分确认。同时具备多个加分条件的考生,只取一个最高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服务期满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加分材料内容信息要准确,如信息填写不实影响加分的,由本人负责。

1、我省“项目生”须提供省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及服务协议、证书等佐证材料(证明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项目生类别、服务起始时间、服务单位、服务岗位、考核结果等)。

2、我省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工作满2年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市级人社部门(含公益性岗位主管部门)出具的认定表(认定表应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公益性岗位工作起始时间、工作单位、工作岗位、考核结果等)。

(4)服务期间工作证明(明确工作起止时间、岗位、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

3、由我省各级兵役机关征集入伍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入伍大学生服现役期满退役的,须提供批准入伍地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出具的证明材料、退伍证、毕业证。

另外,离开享受加分政策岗位超过3年的毕业生,不享受加分政策;不按时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二)关于年龄、学历、符合加分政策时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2年4月25日(含当日)。2022年毕业生需在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逾期不能提供的视为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疫情变化影响,可能推迟笔试及后续环节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关注大庆市人民政府网发布的公告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部门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造成错过考试任何环节的,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招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录或聘用资格,问题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五)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辅导培训班。

(六)防疫要求。报考人员须从报名成功后即开始进行自我健康状况监测,每日早、晚各测量1次体温并做好记录,体温≥37.3℃及身体出现乏力、干咳、咽痛、鼻塞、流涕、腹泻、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结膜炎等异常症状的,要及时报告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报考人员要按照要求填报《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附件5)和《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附件6)。考试时,报考人员需提交个人健康状况监测卡和承诺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考生在进入考点前,需扫“龙江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接受体温测量。扫码+测温(体温<37.3℃)合格者,方可进入考点。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咳嗽、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考生、考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入场时须提供24小时内(以采样时间为准)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考前14天内解除隔离的密切接触者和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考前35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提供隔离期满解除隔离的证明,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合格后方可入场。其他异常情况,由现场卫生防疫人员进行健康评估后,决定是否允许其参加考试。考生进出考点时应佩戴医用外科口罩(工作人员进行身份核验时短暂摘下口罩),注意保持安全距离。考生候考时需佩戴口罩,笔试时全程佩戴口罩,面试时应摘下口罩。

凡有考生不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隐瞒旅居史和接触史、自行服药隐瞒症状、瞒报漏报健康状况、逃避防疫措施等情形,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如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459-6550611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大庆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4月25日

附件1: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2: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附件3: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场资格确认表.xls

附件4:报大庆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加分承诺书.docx

附件5:2022年大庆市交通运输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健康监测卡.docx

附件6:考生个人健康状况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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