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校长选聘公告

来源:江阳区人民政府网 2022-04-26 09:30:56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公开选聘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校长的公告

 

为加强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领导班子建设,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校长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阳区区情介绍

泸州市江阳区地处四川盆地东南,长江沱江交汇处,是“中国酒城”泸州的政治、经济、文化、医疗、教育中心,辖区面积649平方公里,辖15个镇街,常住人口76.2万人。获得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国绿色发展百强区、全国科技创新百强区等荣誉称号。2021年,全区实现GDP712.59亿元,成功入选全省“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区”重点培育期。江阳生态环境优良,全区森林覆盖率39.2%,城市绿地率40.4%,2021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278天,长沱两江江阳段水质,长年稳定保持在三类标准。江阳文旅资源丰富,是“天府旅游名县”、“四川省全域旅游示范区”。全球同纬度规模最大的张坝桂圆林、八百年报恩塔、四百年国宝窖池、佛教名山方山、朱德元帅旧居、琼瑶母校等文旅资源坐落境内。江阳医教资源聚集,西南医科大学、四川警察学院位于江阳,拥有5家三甲医院,卫技人员、执业医师、注册护士人数超25000名。建成“五育融合”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区,推进集团化办学,先后被评为四川省素质教育实验区、四川省教育工作先进区、四川省特殊教育先进区、全国规范化家长学校实验区。获评“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区”。江阳社会治理良好,主城区社区警务室设置率100%,天网工程城市覆盖率超95%,是“全国文明城市”“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区”“全省城市基层治理示范区”“全省维护社会稳定先进区”。

二、选聘岗位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职业高级中学校校长1名。

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好,遵规守法,诚信廉洁、作风严谨,勤奋敬业。

2.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川委办〔2016〕23号)和《中小学校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中组发〔2017〕3号)有关规定。

3.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4.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性情形。

5.具有公办教师身份。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博士研究生优先。

2.具有高校、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

3.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4.45周岁以下(1976年5月12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时间截至报名开始的第一日。

5.熟悉职业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工作及相关政策法规。

6.具有5年及以上高校、普通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获得过市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知名校长等教育教学方面荣誉的优先。

7.现任或曾任高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校长,或有两年及以上副校长任职经历或三年以上学校中层管理工作经历。

8.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参与选聘

1.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3.除特殊岗位需要外,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行政开除处分的。

6.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7.其它原因影响调动或任用的。

四、选聘程序

(一)面向全省发布选聘公告

选聘信息通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人才工作网、川南人才网、泸州人事考试网、江阳区人民政府网站、江阳教育微信公众号、江潮APP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公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18:00)。

2.报名地点:泸州市江阳区教育和体育局党建办(泸州市江阳区星光路6号江阳区党政大楼303办公室)。

3.报名时提供资料:

(1)应聘者填写《报名表》《个人承诺书》等资料。

(2)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

(3)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聘任证书、任现职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4)县级以上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获奖证书。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证明材料。

(6)公办教师身份证明材料。

以上须提供的材料中,审查身份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等原件,收复印件1份。报名者须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1份。委托报名时需提供委托双方手签的书面委托书(并加盖指印)、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

按照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3日。

(四)业绩评价和面试

本次公开选聘开考比例为1:3。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分为业绩评价和面试两个环节,考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待定。

1.业绩评价。业绩评价满分为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10%。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应聘人员撰写的个人竞职报告(面试当天提交,主要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办学思想、取得的成绩或管理方面的成功案例,2000字以内)进行综合评分。

2.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考试总成绩的90%。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着重考察应聘者的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执行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要素。

(五)考察

选聘委员会将根据应聘者的个人业绩和面试总分进行综合排名,按1:2确定考察对象,并根据党政领导干部相关要求进行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需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的人员、未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能进入考察环节。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的确定: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确定拟体检人员。

2.体检组织及标准:体检应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相关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要求,复检应在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视为自动弃权。

(七)确定拟任人选

区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拟任人选。

(八)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九)聘任

依法依规履行聘任手续,任职试用期1年,聘期5年。

五、纪律与要求

(一)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密纪律,对公开选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在任何一环节发现后都将取消其选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后果自负。

六、其他

未尽事宜由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联系电话:孙老师,0830-3123590;夏老师,0830-3123715。

附件:报名表、个人承诺书.docx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组织部 中共泸州市江阳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

2022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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