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河北沧州泊头市招聘社区工作者70人公告
泊头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服务管理水平,解决社区工作者不足的问题,根据中共省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实施〈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方案》和中共沧州市委组织部等5部门印发的《落实〈河北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推进方案》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社区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招聘考试(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工作由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
三、招聘数量
此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70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招聘岗位条件等详见《泊头市2022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岗位信息表》(附件1)。
应聘人员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招聘信息:泊头市人民政府网、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 )。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2年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以学信网查询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拥护“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治理水平高,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的相关专业知识;
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作风民主,严于律己,遵纪守法;
5、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2004年5月3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5月3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6、具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或生源地,报考者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如有泊头市辖区户籍,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7、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留学回国人员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需经认证)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条件,也可报考该招聘岗位。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3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现役军人;
4、失信被执行人,拒服兵役者;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每人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
报名审核时间:2022年5月3日上午9:00至5月7日下午17:3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5月8日中午12:00
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2022年5月10日上午9:00
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
2、网上报名的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招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并同意《诚信承诺书》,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考生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任何环节,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该考生应聘资格。
(3)考生网上报名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注册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进行填表和提交审核,账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唯一标识,密码可修改,均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按要求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信息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照片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使用生活照、艺术照、风景照等,人像清晰,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可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6)审核通过的考生,按照网上提示步骤进行报名考务费的支付。报名费100元,支付过程中要耐心,按照页面提示逐步操作,不要轻易关闭支付页面。
(7)考生务必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后果自负。
报名开始和结束时容易出现网络拥堵,建议考生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期报名、缴费。
多名考生使用同一台电脑报名或缴费时,每位考生报名完成后一定要点击退出系统按钮,关闭所有显示本人信息的填报页面,禁止同时打开两个或两个以上页面,以免发生错误。
3、打印笔试准考证
请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查看通知,按通知时间打印《笔试准考证》(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
4、开考比例。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和招聘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可适当降低比例。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5、报名咨询
报名咨询电话:0317—8185126
6、疫情期间笔试及面试注意事项见本公告中第七条“考生考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和《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成绩、确定是否进入面试前的证件审核环节可登录报名网站(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查询。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面试
1、证件审核
面试前对拟进入面试的人员先进行证件审核。进入证件审核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2:1,按以上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证件审核人员(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证件审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证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进入面试。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应聘条件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对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
证件审核时考生须出具按照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能够证明自己资格条件的以下证件和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户口簿(户口簿需有带公安厅户口专用章的首页和本人页;视为具有泊头户籍的报考者,还需提供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户口簿和结婚证等相关材料;)
(3)毕业证(国外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供由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中共党员(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附件2);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如《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学位证等)
逾期未提供证件、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证件审核和面试安排将在报名网址(http://47.93.208.246:8888/login/9fa2c2cdaacff513)上发布。
2、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面试内容为综合素质和通用能力。
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单》。
面试全部结束后,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
如同一招聘岗位末位出现总成绩并列时,采取依次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有者优先)、中共党员身份的人员优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高者优先)、学位(有者优先)的办法确定排名顺序。如此办法仍无法确定排名的,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排名办法。在此后的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发现问题需要递补时,出现总成绩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顺序确定。
(四)资格复审
面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排名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和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证件审核时所带材料原件和个人档案。资格复审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资格;逾期不提交资格复审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然后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体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可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考察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泊头市人民政府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递补方法同资格复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与所属街道办事处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待遇
社区工作者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依据《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实施细则》确定的标准和办法执行(《社区工作者基本薪酬标准表》见附件3)。按照企业职工身份标准核定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除上述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五险一金”,不再有补充绩效等其他薪酬待遇。
六、有关要求
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为确保公开、透明、公正,本次招聘由泊头市纪委监委实施全程监督。
七、考生笔试防疫与安全须知
考生应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并全程佩戴,“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河北健康码”为绿码及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并提供核酸报告,核酸报告具体要求以准考证(面试单)通知为准,如不能按要求提供核酸检测报告,不能参加考试。考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市)以及本轮疫情有确诊病例的县的旅居史、考前21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及上述判定的密接者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考前14天内有发热和呼吸道门诊就诊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对于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面试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另行通知。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有关政策要求,如上述内容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
本公告由泊头市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泊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