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绥化庆安县招聘辅警45人公告
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公告
为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问题,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辅警45人,其中留置看护大队35人(男性27人,女性8人),巡特警大队10人(男性退役士兵);具体岗位要求详见《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各项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品行,无前科劣迹;
(三)2022年4月26日前户籍所在地为绥化市及所属县(市、区);
(四)身体健康,形体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无纹身、无传染性疾病;
(五)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男性身高在168厘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及以上;
(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间出生),大专及以上学历(包括2022年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要求高中及以上学历;有满两年庆安公安工作经历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1983年4月26日至2004年4月26日期间出生)。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被立案调查、侦查尚未结案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辅警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及被公安机关辞退的;
6、按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庆安县政府网站和报名网站上发布,发布时间:2022年4月26日至2022年5月8日。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考生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资料照片、报名、查询资格审核结果、网上缴费、打印报名表、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等相关事项均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看信息,以免影响考试。
2、报名起止时间:2022年5月9日8时30分-5月11日17时00分。
3、政策咨询人社局考录股:0455-4321781
技术支持电话:400-1629-400
咨询电话请在工作时间拨打(8:30—11:30,13:30—17:00)
4、需提交材料:
(1)登录报名网站http://qa2022fjzp.ibaoming.net进行用户注册,注册完成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证件照(证件照为蓝色背景文件大小限制在1M以内JPG格式);
(2)登录报名网站阅读《诚信承诺书》并确认后填写相关信息后进行报名;报考者要详细阅读《诚信承诺书》,信守承诺,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考者填报的信息与《招聘公告》和《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计划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虚作假不信守承诺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3)看护大队岗位报名时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还须上传填写完整的《应届毕业生承诺书》附件2;
巡特警大队岗位报名时须上传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书(高中或大专)、退伍证、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入伍登记表和退役登记表复印件,具有大专以上学历须上传带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有满两年公安工作经历的还须上传公安局出具的证明材料。
5、资格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报名人员资格在报名网站进行网上初审。初审显示通过后可进行网上自助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交纳成功后即为报名成功。考生在提交材料后要关注审核结果,如报名材料提供不全,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网站提示报名人员所需补充的材料内容。如果不符合报名要求将告知不合格原因。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2:1,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比例。
6、报名费:本次考试收取笔试费用45元,面试不收费。网上审核通过的报考者须及时开通网上银行等支付方式进行缴费,缴费截止2022年5月12日17:00,未按期缴费者视为主动放弃报名。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考试不退考务费。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科目为一科,考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高中语文(含作文)。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70%。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2:1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面试。如达不到这一比例的,根据实际需要,经本次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同意,可调整该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比例。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30%。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30%
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再相同,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
(四)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者不予进入面试,现场资格审查时,拟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报名时上传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情形严重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测或未参加体测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能测评项目及测评标准由公安部门制定。体能测评由人社局会同公安局共同组织实施。
(六)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体测结果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或未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由县公安局负责,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此次招聘岗位录取没有达到规定人数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以进行相互调剂(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
因面试资格审查、体测、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因个人原因在体测、体检阶段或是考察阶段自动放弃岗位的,空缺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可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经考试、体侧、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人员的管理和待遇
此次招聘的辅警,实行劳动制合同管理,由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对聘用人员进行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可继续聘用、续签合同,不合格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辅警人员的工资及相关待遇按照现有辅警标准执行,资金来源为县财政拨款。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辅警招聘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庆安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要求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庆安县公开招聘辅警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