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49人公告

来源:东河区人民政府 2022-04-28 09:44:26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 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公告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公告

一、引进数量

引进49名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详见《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二)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事业心强,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录用上岗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或通过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环节;

(五)年龄条件:全日制本科人员不超过28周岁(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学历条件

1.“双一流”建设高校(教育部教研函〔2017〕2号公布的137所院校,包含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类院校)中,语文、数学、英语、政治(思想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心理学、心理健康、信息技术、通用技术、体育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山东师范大学、福建师范大学、安徽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哈尔滨师范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师范类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北京体育大学、上海体育大学、天津体育学院、武汉体育学院、成都体育学院、沈阳体育学院、首都体育学院、西安体育学院、广州体育学院体育类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4.北京外国语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西安外国语大学、天津外国语大学、大连外国语大学英语类等专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备注:考生需以主修学历参加人才引进,不得以第二学历参加本次人才引进。

(七)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八)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

1.市内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及从市内机关事业单位辞职(辞聘)未满六个月的人员;

2.未满服务年限及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取后在读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及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在读的全国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使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7.有关高校的分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和合作办学的毕业生;

8.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第六条所列回避关系情形的岗位;

9.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被辞退或被取消录用未满 5 年的人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

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九)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 2 年)并且考核合格的允许报考。

三、引进方式

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包头市事业单位人才引进工作办法》(包人才组发〔2021〕1号)要求,采取自主引进的方式组织实施。

四、引进程序

人才引进工作分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审定、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 “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 “东河教育”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通过相关院校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17:30。本次报名采取线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个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凡参加报名的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报名登记表》(请下载并填写附件2,表格中需插入近期正面1寸蓝底免冠照片);

(2)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

(3)毕业证和学位证(应届毕业生如未取得毕业证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材料);

(4)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教师资格证;

(6)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7)《诚信承诺书》(附件3)。

考生将上述材料的电子版或扫描件(保留原证件比例不变)打包发送至东河区教育局人事股邮箱,邮箱号:dhqjyjrsk@126.com。

2.资格审查:由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专家考核组结合公告要求与相关规定,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比例达到 3:1 方可进入面试环节。达不到招考比例的,报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同意后,调整比例组织开展面试。

凡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对拟引进人才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

(三)面试

1.经过资格审查后,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各学科组成的面试组对符合引进条件人选进行面试。面试以试讲、说课为主要形式,专家考核组现场出题,分值为100分,备课时间为20分钟,试讲、说课时间 为10分钟,面试过程全程录像,影像资料永久保存以备查。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面试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

2.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按照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

3.面试成绩和进入考察环节人员名单将通过东河区人民政府网、 “今日东河”微信公众号、 “东河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备注:面试时间、地点、须携带的证件以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派出考核组负责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了解和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五)体检

考察合格后进入体检环节。体检由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指定医院并统一组织实施。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对于无故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可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成绩出现并列的,组织加试),全程只递补1次。

(六)审定

综合面试、考察结果和体检情况,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拟引进人选名单,经区委常委会集体研究通过后进行公示。

(七)公示

审核通过后,将拟引进人选名单在包头党建网、包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东河区人民政府网、今日东河、东河教育等平台进行公示,接受群众广泛监督,公示期为 5 个工作日。

(八)办理人事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就引进人选情况向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进行书面报告,申请办理人事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查实的,不予聘用。

五、后续安排

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列编注册为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服务期不少于5年(包含试用期);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其他事宜

1.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人员需保持报名时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在招考期间因电话联系不畅影响本人招考的,责任自负。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执行回避制度,与考生有直系、旁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参与人才引进工作。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严格按规定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人才引进疫情防控领导责任。引进工作中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包头市东河区疫情防控要求。

5.东河区纪委监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同时邀请部分区“两代表一委员”进行监督。

6.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7.未尽事宜,由东河区引进优秀教育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解释。

8.咨询和监督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0472-6166072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0472-6166069 0472-4388690

受理时间(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附件1: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岗位表.xlsx

附件2:东河区引进高层次和紧缺急需优秀教育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诚信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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