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黑龙江工程学院招聘学生辅导员公告

来源:黑龙江工程学院 2022-04-29 09:49:02

黑龙江工程学院2022年上半年公开招聘学生辅导员公告

 

一、学校简介

详见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主页(http://www.hljit.edu.cn/)。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男生公寓学生辅导员:男性,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学生管理和男生公寓的值班、值宿工作。

招聘数量: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党的教育事业,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备专职辅导员岗位所需要的职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善于沟通,有较强的亲和力和感染力;能够甘于奉献、潜心育人,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队合作意识;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及工作强度。

3.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第一学历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学位,本科或硕士所学专业与我校专业设置相同或相近。年龄在26周岁以下(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取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后,有2年以上高校辅导员工作经历的,年龄放宽至30周岁(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或研究生学习期间有一年以上担任学校或班级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主要学生干部具体为:校院两级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各部部长,学生会之外的校级学生组织负责人,班长,团支部书记等,需提供学生干部任职证明。到岗后须工作满四年方可在校内流动。

4.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院校毕业,须有我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二)有以下情形者不能应聘

1.在校期间受过处分人员。

2.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且尚在禁考期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享受待遇

受聘人员享受国家和黑龙江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学校在编教职工的待遇,落实事业编制。

五、招聘程序

(一)应聘人员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5月10日。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电子邮件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形式报名。应聘人员填写《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1)(电子版无需签名),与本人身份证、本科硕士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学生干部经历证明、工作经历证明等应聘岗位要求材料编辑为压缩包后发送至报名专用邮箱hgcrsc@163.com(邮件标题和压缩包文件名均以“辅导员+本人学科专业名称+姓名”命名)。报名材料投送成功与否,以是否收到专用邮箱(hgcrsc@163.com)的自动回复为准。

3.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号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应聘人员信息表电子版需发送xlsx或xls格式,其他证明材料可发送PDF、JPG或PNG格式;对报名过程中因文件格式不正确、命名不清晰、材料不全或内容不正确等问题而无法通过资格审查的,不支持报名时间结束后的补报。

(3)应聘人员上传照片须为蓝底、白底或红底证件照,生活照、风景照等不予审核。

(4)应聘人员专业以学历学位证书为准。

(5)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应填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邮箱)并确认无误,保证联系顺畅,否则后果自负。

(二)查询审查结果

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资格审查结果。所学学科专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学校相关部门进行审定。于2022年5月11日至5月12日期间进行资格审查结果查询。

(三)现场资格确认

1.现场确认时间:2022年5月16日。

2.现场确认地点:黑龙江工程学院教学综合楼1006室。

3.现场确认材料:

(1)《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原件1份(需本人签字);

(2)《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附件2)原件1份(需签字盖章);

(3)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本科、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科、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在读学校出具的《学生在读证明》(加盖单位公章)原件1份,或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中共党员身份证明》原件1份(需加盖党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的签字及联系方式);

(8)学生干部经历证明(需加盖学校、院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公章并有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

(9)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0)有2年以上高校学生辅导员工作经历的硕士研究生,需提供招聘岗位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符合应聘岗位条件证明、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缴费流水。

4.注意事项:

(1)各类证件、证书原件返还应聘人员本人,证件、证书复印件、相关证明原件及其他材料复印件存档备查,不予退还。

(2)对提供虚假材料、提供材料不齐或不能按时进行现场确认的报名者,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3)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学校研究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或者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四)考核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通过后进入面试。

考试时间、地点请关注邮箱和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的通知。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招聘岗位所需知识、能力。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选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拟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特殊情况经学校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2.面试:满分为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计算个人总成绩。

3.个人总成绩以百分计,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按个人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及政审人选,如总成绩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五)体检及政审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人员自行到三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高校教师必备的思想政治素质审查。主要对拟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遵守法纪和社会公序良俗方面的现实表现进行考察,以上方面存在问题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黑龙江工程学院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中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有工作经历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初次就业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六、联系方式及监督电话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东直路234号黑龙江工程学院人事处。邮政编码:150050。

联 系 人:尹老师(0451-88028905)

毕老师(0451-88028904)

监督电话:学校纪委办公室(0451-88028205)

附件:

1.《黑龙江工程学院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表》

2.《黑龙江工程学院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鉴定表》

免费学习资源(关注可获取最新开课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