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浙江湖州德清县体育中心(少体校)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选聘公告
2022年德清县体育中心(少体校)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选聘
根据《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湖政办发【2015】35号)和《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德人【2009】24号)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退役优秀运动员公开选聘教练员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与条件
(一)选聘岗位:本次选聘共设岗位2个,拳击、射箭教练员各1名。
(二)选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体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练员职业操守及本岗位相应水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属于浙江省优秀运动队退役运动员首次安置对象。优秀运动员的认定按照《浙江省运动员聘用实施办法(暂行)》(浙体人【2009】4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3.1987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大专及以上学历。
5.获得拳击、射箭省体育局计划内赛事省级比赛冠军或全国比赛前六名。
6.在省级以上(含省级、军区队)运动队专业训练三年以上(有关训练时间的计算截止到2022年4月29日)。
二、选聘程序和办法:
选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按照发布选聘公告、公开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3.报名地点: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组宣人事科(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武康街道千秋东街1号行政中心B楼812室),联系电话:0572-8070632。
4.报考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网上自行下载《德清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填写完整,贴好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证件照片,一式二份。
(2)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浙江省退役优秀运动员相关材料(省人事行政部门、劳动保障部门核准聘用的文件和浙江省内体育行政部门批准退役的文件等)、获奖荣誉证书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1份。
(4)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1份。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应聘岗位,县文广旅体局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情况将电话通知,请手机务必保持开机状态。
5.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县文广旅体局组宣人事科领取考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领,视为自动放弃。
本次选聘不设开考比例。
(二)考试
本次考试分两项,分别为:在规定时间内编写辅导教案后进行现场授课、专项技能测试。两项测试分别占50%。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考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1.编写教案及授课
根据命题在规定时间内编写辅导教案,并进行现场授课。考官现场打分,采取100分制,合格分为60分。
2.专项技能测试项目及评价标准
(1)拳击:基本姿势、基本步法、进攻技术、防守技术共四项,其中基本姿势10分,基本步法、进攻技术和防守技术各30分,考官现场打分。采取100分制,合格为80分。
(2)射箭:射箭器材调试15分、拉弓停时30秒及连续开弓10次各25分、30米距离实射35分。考官现场打分,采取100分制,合格为80分。
以上考试项目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按总成绩(总成绩=编写教案及授课成绩*50%+专项技能测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专项训练课考评成绩高者排名在前。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递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2013】2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工作由选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德清人才网公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县文广旅体局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应的处理意见,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
新进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拟聘人员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能报道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咨询
有关本次选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县文广旅体局直接咨询。咨询电话:0572-8070632,留老师。
德清县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