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珠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8名公告
珠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珠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合同制职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薪酬待遇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专业类合同制职员7名,专员1名。
(二)薪酬待遇
被聘用者为合同制职员,薪酬待遇按照区同类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专员税前年薪最高可达30万元。薪酬包括工资和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社会人员。
(二)报考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其他条件见《珠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岗位一览表》;
5、年龄及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月底;
6、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网站报名、微信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网站报名(首选):打开网站http://www.xgd-hr.com/ “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网”,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填写简历不代表报名成功,要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报名上传的照片要求为彩色证件照,请勿上传自拍照。报名成功或不成功,招考小组审核后均会发送短信提醒,若未收到,可致电确认是否有报考记录)。
微信报名: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珠海高新发展”,点击菜单栏“利民服务”→“招考报名”,新用户需注册后方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4月29日至2022年5月9日17时。
3、联系人:陈先生0756-3386029
4、报名时应递交的材料:
(1)《珠海高新区公开招聘合同制职员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签名)1份,近期大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若系统报名,则无需提供】。
(2)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首页及个人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需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复印件、单位证明原件)及有关佐证材料的扫描件(系统上传),同时提供原件备查。
(3)承诺书(附件3)。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暂无法提供的,可以先签署承诺书,在办理录用手续前补充提供。
(4)留学归国人员报考,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系统上传)
(5)系统报名资料填写要求:户籍地址的填写必须与上传的户口本一致;籍贯需填至省、市(县);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必须连贯,不允许出现空窗期若某个时间段未有工作经历,可以写待业,如“XXXX年XX月XX日--XXXX年XX月XX日,待业”;婚姻状况必须填写;家庭成员直系亲属必须填写齐全,父、母、配偶、子女;基本信息的学历学位必须与上传的学历学位证书一致。
系统上传的资料,同时提供原件备查。(原件备查时间以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如符合报考资格人数未达到招聘人数的1:3比例的,可按比例相应减少招录名额。
考试人员名单及考试通知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公布。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考察三个环节。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笔试时间和笔试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
2、面试
笔试结束后,依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少于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为面试对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满分100分,主要测试报考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面试时间和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公布。依“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均需达到60分以上)确定考察对象。
3、考察
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考察对象的学历背景、工作经历、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察,确定拟聘用人选。
(三)体检
在珠海市三甲以上公立医院进行,标准按一般劳动用工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四)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珠海高新区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五)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劳务派遣的办法办理聘用手续。即由聘用人员与珠海新高度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由该公司将聘用人员派遣到区企业服务中心工作;聘用人员合同期限为2年,合同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优先续聘。
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递补人选:1.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2.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放弃聘用资格的;4.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5.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应考者必须同时携带身份证参加笔试、面试,否则不得进入试室。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