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吉林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招聘辅助人员109人公告
2022年辽源市公检法系统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辅助人员公告
为深入落实中央“六稳”“六保”要求,拓宽应届毕业生就业渠道,切实保证大学生就业,根据警务辅助人员和法检系统文职人员招聘相关规定,计划面向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公检法系统辅助人员10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说明
(一)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计划招聘92人。
(二)检察系统文职人员岗。为从事检察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的聘用制人员。计划招聘4人。
(三)法院系统文职人员岗。为从事审判辅助性和事务性工作的聘用制人员。计划招聘7人。
(四)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岗。为法院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工作人员。计划招聘6人。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忠诚、奉献、吃苦耐劳,服从管理,听从指挥。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其中报考法院系统文职人员岗,需具备速录技能。
4.报考公安、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岗,限男性,身高170cm以上,容貌端正,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
5.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2年7月底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其中,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2020年、2021年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2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6.报考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岗,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报考检察系统文职人员、法院警务辅助人员岗,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报考法院系统文职人员岗,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
7.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有其他严重违法犯罪情形的人员。
4.本人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5.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政策,存在相关回避情形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发布。报名及资格条件审核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报名、资格审查、下载打印报名表和《笔试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2年5月9日8:30至2022年5月13日11:30。
2.请考生登陆网址: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jl/04lygjf/,选择相应报考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上传报考职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电子图片。其中,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需上传《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和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学校无法对报名推荐表进行盖章确认的,可由本人在推荐表“本人承诺”栏作出承诺,先上传再补充完善)。
3.本次招聘各类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户口信息、报考岗位、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4.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8:30至2022年5月13日15:00。
(2)各招聘部门负责对考生填报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应聘人员须及时登陆报名网址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或审查、申诉仍不合格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3日17:00。
(5)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登陆报名网址打印报名表,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二)发放《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形式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请考生实时关注报名网址、“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并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受疫情影响,本次招聘不接待现场咨询。
四、考试与资格条件复审
(一)体能测试
报考警务辅助人员相关岗位须先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由市公安局和市法院组织实施。参加体能测试需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体能测试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体能测试不计入考试成绩,体能测试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1.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2.体能测试项目及标准:
测试项目三项: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立定跳远。
测试标准:10米×4往返跑,标准为≤13.4秒;1000米跑,标准为≤4分35秒;立定跳远,标准为≥2.05米。
(二)笔试
1.笔试考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通用知识,卷面分值为100分。
3.笔试试卷采用客观题形式,采用机读标准化答题卡,考生统一使用2B铅笔涂卡作答,读卡机阅卷,无特殊情况,不接受考生查分。
(三)资格条件复审
1.资格条件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各类岗位按照计划聘用人数1:3比例进行资格复审,实际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条件复审由各招聘单位负责,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3.复审时,考生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相应的材料。由本人或委托代理人严格按公告和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报名表以及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考生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历查询”获取),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加盖公章的《应届毕业生报名推荐表》。由委托代理人代为资格复审的,应提供考生本人的授权委托书,并由资格复审单位当场与考生本人进行核实。
4.资格条件复审通过的考生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资格条件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条件复审的,无面试资格。
(四)面试与加试
1.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报考法院系统文职人员岗的,面试后,需进行速录加试,文字录入速度达每分钟80字,准确率在95%以上为合格。速录加试不计入考试成绩,速录加试合格者方具备聘用法院系统文职人员岗资格,速录加试不合格的无法聘用为法院系统文职人员,但可参与调剂。
(五)考试成绩计算方法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折算,满分为10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六)成绩查询
考试成绩将通过“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对外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询。
五、体检与政审
(一)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
(二)体检由各招聘单位分别组织,同一单位招聘人员应统一在市内三甲医院集中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用自理。
(三)体检合格的,由各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不予聘用。
(四)考生在体检、政审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情况等导致体检、政审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公示
(一)政审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行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一)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各招聘单位为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进行岗前培训,岗位培训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二)所聘用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文件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分别由各招聘单位为聘用人员分配岗位,并签订劳动合同,其中法院警务辅助人员采取与法院委托的第三方签订劳务派遣合同的方式进行。试用期为3个月。
(三)聘用人员工资和福利待遇数额及标准,根据不同工作岗位,按相关规定及有关部门批准方案执行。
(四)聘用人员需服从招聘单位岗位安排,并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招聘单位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实绩进行考核,不合格者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合同。被聘用人员人事档案关系等由各招聘单位确定管理方式。
八、岗位递补与调剂
在体检、政审、公示、聘用等各个招聘环节以及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前,因试用期不合格或考生本人提出辞职等原因导致出现岗位空缺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从报考同一岗位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警务辅助岗位无递补人员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在其他岗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调剂到警务辅助岗位的人员,体能测试需达标。
九、防疫防控相关要求
(一)考生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
(二)后续将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和考试各环节工作实际,发布具体通知,请考生实时关注“辽源党建”微信公众号和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并做好相关事宜。
(三)考生应服从并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和考试现场组织工作。
十、其他事项
(一)此次招聘不收取考生笔试、面试费用。
(二)笔试、面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认定与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规违纪行为处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招聘各环节,监督举报电话:0437-3315701
中共辽源市委组织部
辽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