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高新区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来源:赣州人才热线 2022-05-06 08:41:23

赣州高新区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公告

 

为进一步夯实工作力量,全面提升我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水平,经研究决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采取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应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4名。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性强、作风正,熟悉并热爱党建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服从安排,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中共正式党员,具有1年以上党务工作或政府部门工作经验者优先;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5.年龄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招录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因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被诫勉谈话,处分期或影响期未满的;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6.被列为国家失信人员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岗位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的贯彻执行;

(二)指导好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重点抓好“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考察及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三)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引导业主在政治上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四)积极引荐有技术特长、政治素质好的党员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法人、经营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帮助协调内外部关系,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与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好服务工作;

(五)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建立和完善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引导业主围绕生产经营,开展多种有积极意义的活动;

(六)积极探索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开展党的活动的新途径和新办法,定期汇报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的情况,接受党组织的指示,执行党组织的决议;

(七)完成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与管理

1.月工资3500元/月(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个人缴付部分),其中基本工资为2900元/月,按月发放到个人账户;绩效工资为600元/月,由区党群工作部和区非公党委考核核定后,根据考核情况年底一次性发放。试用期只发放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从试用期满正式签订劳动合同起算,按试用期满后实际工作时间发放。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的,取消考核期内绩效工资,并解聘。

2.享受工会福利、餐补和体检,不安排住宿。根据实际情况发放一定的交通补贴。

3.“五险”。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

4.被聘用人员需遵守聘用单位的管理,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它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五、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和正式聘用等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至5月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赣州市赣县区狮子岩大道1号赣州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5楼505室。咨询电话:0797-4421345。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须提供①《赣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1份(见附件1,粘贴近期正面一寸免冠相片);②身份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③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1份(须现场校验原件);④中国共产党党员证明材料1份(由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并注明入党时间、转正时间);⑤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不含《报名表》中的照片)。上述材料不予退回。

4.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根据应聘者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占总分的50%,面试占总分的50%。

1.笔试: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内容为政治理论、公文写作、党务知识、时事等综合知识。本次考试无具体指定参考用书。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笔试开始三十分钟后不得入场。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如果放弃面试,请于面试前两天书面递交“放弃面试说明”,放弃空缺按规定递补。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组织协调、语言表达、临场应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考生须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达考场侯考的,视为放弃面试。如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招聘计划数),该职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综合成绩高低,以拟聘岗位数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

2.体检由区党群工作部统一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考察主要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及报考资格进行全面考察,并审核其人事档案、党员档案。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考选资格。

4.因个人原因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空缺,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中,按总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赣州高新区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按规定办理入职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将对全区党建指导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到相应岗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关系。报考人员因怀孕、哺乳期体检延期的,根据国家政策,在完成体检及考察、公示后,再办理录用手续。若考生与企业或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须自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予聘用。为保证工作的连续性,一经聘用,务必保证能在该岗位上至少服务一年的时间。

六、疫情防控

报考人员要及时关注招考公告和疫情防控通知,按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相关安排作适当调整,请广大报考人员理解、支持和配合。

七、其他未尽事宜由党群工作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797-4421345

附件:赣州高新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招聘专职党建工作指导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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