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山东济宁鱼台县新型乡村医生招聘254人公告
来源:鱼台县人民政府
2022-05-06 09:43:43
2022年鱼台县新型乡村医生招聘公告
为优化全县乡村医生队伍结构,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满足我县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需求,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范围内定向招聘新型乡村医生,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人数
本次面向全县符合报考条件的卫生室从业人员招聘新型乡村医生254名。
二、报考条件
1.具有鱼台县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愿意扎根农村为当地群众提供医疗卫生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3.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具有乡村医生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证、执业医师(助理)执业证;
5.能熟练操作基本公共卫生系统、word/excel/HIS系统等办公软件和智慧随访设备;
6.56周岁以下(1965年5月12日后出生);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过刑事处罚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2022年5月14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按执业地点所属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名,填写《鱼台县2022年新型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附件1)。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报名审查有关证件原件和本人3张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同时提交同版电子版),留存报名材料一式两份。包括《2022年鱼台县新型乡村医生招聘报名表》(贴照片、本人签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字盖章)、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2022年5月12日前落户)复印件(含全部户口页)、毕业证、乡村医生证或乡村全科助理医师证、执业医师(助理)执业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
(四)资格审查
招聘新型乡村医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初审,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资格复审。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各种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审查通过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四、考试时间、内容和方法
考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前在政府网站予以公告。
考试地点见考试准考证。考试采取统一笔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考试内容为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医学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公卫系统、HIS系统、智慧随访箱应用等。实行百分制,基本公共卫生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占70%、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公卫系统、HIS系统、智慧随访箱应用占30%。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生所在镇街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按学历、资格证书确定;学历、资格证书相同的,按工龄长短确定。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其它原因出现缺额的,根据考生所在镇街的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并列的按学历、资格证书确定;学历、资格证书相同的,按工龄长短确定。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六、公示
公示由鱼台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进行,在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组织递补。
七、聘用管理及待遇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按规定时间到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到,办理相关手续,不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新聘人员聘用期为3年。一经聘用,将以绩效工资的方式按灵活就业人员购买养老保险。
按照县招、乡聘、村用机制,将新招聘的新型乡医纳入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规范化管理,实行“三制、四有、五统一”制度,即:聘任制、绩效考核制、养老保险制;门诊有登记、看病有处方、收费有票据、转诊有记录。招聘人员由各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辖区内卫生室的岗位和人员情况,结合所服务村的实际情况,统一调配、统一管理。
聘用人员不论男女退出年龄均为60周岁。
八、其他事项
1.此次招聘工作的有关通知、公告、公示将在鱼台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yutai.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此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班。
3、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县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4.本公告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7-6227911。
鱼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2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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