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湖南常德鼎城区公安局招聘辅警30人公告
鼎城区公安局2022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鼎城区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依法依规、程序到位。
二、招聘计划和职位信息
辅警是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此次计划招聘区局机关和派出所勤务辅警20名(限男性),交警勤务辅警4名(限男性),交警文职辅警6名(其中限女性4名、不限性别2名)。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重听、无色盲、无残疾,身体无纹身,面部无明显疤痕等特殊标志;
3.具有良好的纪律作风和较强的遵规守纪观念,能够保守警务工作秘密;
4.具有忠诚、奉献、敬业的职业操守,服从指挥、听从安排,自愿从事公安警务辅助人员工作;
5.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特殊岗位除外),退役军人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6.文职辅警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并要求熟练操作电脑,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7.勤务辅警要求高中(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根据《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及子女、退役军人、曾获得见义勇为表彰人员等,以上人员报名时一并上交相关证件或证明文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依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人员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5日上午09:00至2022年5月13日下午17:00止。
2.现场报名:报名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到鼎城区公安局大门左侧辅警报名处报名,联系电话:0736-7373903。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近期二寸免冠彩照3张及报名表,个人征信报告,身份证、毕业证、相关资格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汽车驾驶证的也需带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者,一经发现,随时取消资格。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该职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该比例时,对应核减该职位招聘人数。报考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将由鼎城区公安局通知到个人。
(二)考试
1.笔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报名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参考人员均可参加面试。面试采取面谈的方式,侧重测试报考人员能力素质、工作意向和所报职位匹配度等,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40%+面试×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数字,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确定排名。
4.体能测评。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以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评对象。测试内容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男子纵跳摸高、女子纵跳摸高,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体能测试合格的,根据综合成绩排名高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体能测试合格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报考人员,经本人申请、鼎城区公安局审批同意后,可以纳入辅警后备人才库,在所报考的职位出现空缺时按综合成绩顺位递补,纳入后备人才库的期限不超过一年,起始时间从通过体能测试之日起计算。
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察
参照《湖南省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及相关政策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五)递补
因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不合格或放弃出现空缺的岗位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至满额。
(六)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鼎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鼎城公安”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五、管理使用及工资待遇
1.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签订期限为2年。对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重点开展思想政治教育、保密忠诚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法律知识、业务技能、纪律作风的养成。培训合格者明确2个月的试用期(从岗前培训起开始计算),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2.工资标准按鼎城区公安局现有辅警工资标准执行,首次聘用月工资待遇为3500元左右(含基本工资、津补贴、“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等),并根据辅警待遇政策及时予以调整。
3.一经聘用,辅警必须服从鼎城区公安局确定的岗位和职责安排,服从管理,严格遵守警务辅助人员的相关规章制度和纪律。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请广大考生理解、支持和配合。
1.所有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应主动出示本人湖南省防疫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且防疫健康码及行程码为绿码。
2.报考人员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前28天内无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区域地级市、县(区)旅居史,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
3.报考人员在考试或测评现场应当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间距。
报考人员有以下任何情况之一者不得进入考试或测评现场:
1.健康码或行程码为红码或黄码的;
2.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有境外或港澳台旅居史的;
3.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高风险区域旅居史的;
4.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有国内中风险区域县(区)旅居史的;
5.考试或测评前28天内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与已公布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
6.考试或测评前14天内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
7.考试或测评前已治愈出院的确诊病例或已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无症状感染者,尚在随访或医学观察期内的;
8.考试或测评时有发热、咳嗽、肌肉酸痛、味嗅觉减退或丧失等新冠肺炎可疑症状的,且无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
七、组织实施和监督
本次辅警招聘工作由鼎城区公安局、鼎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驻区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同时,为确保本次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736-7373903
监督举报电话:0736-7373982
鼎城区公安局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