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公告

来源:邗江人才市场 2022-05-07 09:27:13

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3人(劳务派遣制),其中档案管理员1人、驾驶员2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严格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工作勤勉敬业。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01岗位档案管理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9日期间出生);

02岗位驾驶员岗位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9日期间出生);

03岗位驾驶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9日至2004年5月9日期间出生)。

5、户籍要求:01和02岗位需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四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03岗位要求为扬州市区户籍(不含仪征、高邮、宝应)。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判决或尚在缓刑期间、保外就医期间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经受到记过及以上党政处分或在其他处分期未满的人员。

(3)具有心脏病、精神类、心理类疾病、遗传病史或有传染类疾病尚未康复的,以及不符合驾驶员需求的其他类疾病人员不得报考驾驶员岗位。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性别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其他

01

档案管理员

不限

1

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社会政治类

大专及 以上

以大专学历报考者须为普通高校毕业。

02

驾驶员

男性

1

不限

大专及 以上

驾照要求具有C1照及以上,8年以上驾龄,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03

驾驶员

男性

1

不限

大专及 以上

驾照要求具有B1照及以上,8年以上驾龄,熟悉《交通安全法规》;具有日常保养和排除基本车辆故障的技能。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01岗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02和03岗位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采用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9日9:00-17:00截止。

2.报名所需材料:报名人员填写《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1,请应聘人员自行网络下载填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学历证书、户籍证明、驾驶证等相关证件扫描件办理报名手续。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报名邮箱:656062779@qq.com。标题注明:应聘岗位代码+姓名+联系方式。

3.公告发布地址: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城乡建设版(http://www.hj.gov.cn/cnyzfront/newxxgk/hjfdgklist.jsp?zjclassid=538d3424100041eaaa917a66bcd891ff&bmcode=113210270144562361)、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

4.报名咨询电话:0514-82196887。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初查,并予以电话确认。通过资格审查后的考生,招聘单位将另行通知携带报名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件原件进行现场复核,符合条件的考生予以领取准考证(或面试通知书)。

01和02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03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2: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01岗位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写作

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采用百分制计分。

(四)面试

01岗位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02和03岗位面试采取面谈+技能操作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01岗位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02和03岗位按面谈成绩占50%、技能操作成绩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01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参加体检人员,02和03岗位由招聘单位结合考生综合素质水平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政府网站城乡建设版块(http://www.hj.gov.cn/cnyzfront/newxxgk/hjfdgklist.jsp?zjclassid=538d3424100041eaaa917a66bcd891ff&bmcode=113210270144562361)、邗江人才市场网(http://www.hjrc.cn/)进行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内无异议,公示期满后将为合格考生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由劳务派遣公司与之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事项,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聘用后工资待遇按照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规定执行。

如在体检、考察、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可按成绩从高到分依次进行递补。

本次招聘后,按1:2的比例建立人才备用库,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人才备用库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疫情防控

应聘人员应持续关注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和我市防控最新要求,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积极配合疫情防控有关工作安排。

考生应提前14天申领“苏康码”,考试当天入场时,考生应提前准备好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准考证,配合“扬城扫码通”扫码留痕并出示“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扬城扫码通”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无外市显示记录)、凭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现场测量体温<37.3℃且无干咳等可疑症状的考生,可入场参加考试。

考生应服从考试现场防疫管理,并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除身份核验环节外应全程佩戴,做好个人防护。

请应聘人员认真《健康申报及承诺书》(附件2),《疫情防控登记表》(附件3),手写签名,于领取笔试准考证当天(02和03岗位在领取面试通知书当天)主动交给工作人员。

六、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七、本《公告》由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监督举报电话:0514-82961600

附件1: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健康申报及承诺书.doc

附件3:疫情防控登记表.doc

扬州市邗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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