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_财务人员公告
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财务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嘉禾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聘用制财务人员1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职位
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3名、聘用制财务人员1名。
二、招录条件
(一)聘用制法官助理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有法学专业背景、法律工作经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财务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学历,财务相关专业。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关工作1-2年,持有初级会计职称及以上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6、熟练Excel、Word、PPT操作,具有良好的学习能力、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拥有全盘账务处理经验的应聘者在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
7、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本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本人或亲属(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从事律师工作的;
7、目前为本院聘用人员的;
8、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财务人员情形的。
三、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公告
在嘉禾县人民法院官网、嘉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22年5月16日前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律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及复印件到法院政治部514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现场报名需遵循最新防疫政策,主动在安检通道出示身份证原件、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接受体温测量,健康码为绿码、行程卡为绿色、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5℃)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
2、报名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
①个人报名表(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一式两份;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法律工作经历证明;
⑦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单或者会计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3、资格审查贯穿于此次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名人员、拟聘人员的资格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聘用资格。
㈢笔试和面试
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财务人员设笔试、面试两个环节。笔试、面试均为本院自主命题。聘用制法官助理笔试主要为在计算机上撰写简单的裁判文书和裁判文书纠错;聘用制财务人员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综合能力进行测试;面试主要是对报考人员的认知能力、仪表形体、现场反应和口头表达能力进行测试,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50%,面试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㈣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政治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㈤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情况、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被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聘用制法官助理、聘用制财务人员的招录条件。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
㈥递补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考察不合格的以及中途放弃聘用的,可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四、公示及签订聘用合同
本院确定政审考察合格的人员在嘉禾县人民法院官网(http://hnjh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确定为我院聘用制法官助理和聘用制财务人员的招录对象,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含试用期2个月),如合同期内工作表现出色,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五、薪酬待遇
聘用制法官助理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27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本科学历工资1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聘用制财务人员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2300元/月,绩效工资300元/月,本科学历工资1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含单位缴纳部分。
聘用制法官助理、财务人员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生活待遇即伙食补贴,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查看招聘微信群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4、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在7月30日之前取得毕业证。
5、报考过程中如有疑问,可致电0735-6733956。
二○二二年五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