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张掖肃南县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人公告
肃南县关于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根据中共张掖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方案》(市委发〔2020〕10号)和中共肃南县委办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基层党的建设工作意见》(县委发〔2020〕13号)精神,经研究,肃南县计划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我县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和社区工作力量配备情况,为红湾寺镇所辖3个社区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10人。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爱社会管理,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5.年龄在40周岁(1982年4月30日后出生)及以下;
6.肃南县城镇户口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委监委审查、司法调查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5.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2日至5月14日(共3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采取现场报名,报名地点设在县农村劳动力市场(原县政府办公楼对面一楼)。
报名时提供《肃南县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1份,本人身份证、专业资格证书、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档案托管协议》原件及复印件,近期2寸免冠蓝底照片3张。
3.资格审查。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
(二)笔试
计划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1:1。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主要考试范围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0年版)规定的《综合管理类(A类)》。
2.笔试组织。笔试工作由县人社局牵头,会同县委组织部、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共同组织实施。
3.考试时间和地点。以考生《准考证》所载时间地点为准。《准考证》发布时间另行通知。
4.笔试要求。考生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考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到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附本人电子照片的户籍证明。
(三)体检、考察政审
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员进行体检、考察政审。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标准原则上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的体检标准进行。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察合格人员,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上岗。
四、待遇保障
专职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纳入县财政预算。基本工资为3200元/月(本科学历,按学历上下浮动100元,含社会保险费)。专职社区工作者依法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法定社会保险。参照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晋升制度,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正常调资机制,每工作满一年,考核结果在合格及以上等次,从次年元月起,基本工资增加50元。
五、聘用管理
1.签订劳动合同。专职社区工作者一律按劳动合同管理,不使用机关事业单位编制。聘用的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专职社区工作者与县红湾寺镇签订劳动合同,每5年为一个聘期。
2.日常管理。专职社区工作者由服务社区实施日常管理,建立健全工作、考勤、请销假制度,建立工作清单和任务清单,明确工作岗位职责和人员分工。同时,为专职社区工作者建立人事档案,实施规范管理。
3.工作考核。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方式,全面考核专职社区工作者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作为专职社区工作者调整等级、续聘解聘、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4.退出机制。对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违法违纪违规或严重违反社区工作规章制度;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不履行合同义务,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一年内旷工或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累计超过30天;其他需要退出的情形。
六、组织实施及监督
(一)本次招聘成立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县民政局、红湾寺镇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开展招聘工作。招聘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严禁以权谋私、严禁违规操作、严禁说情打招呼。在招聘工作中,发现有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的,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二)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市、县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在符合疫情防控相关制度和规定情况下开展工作。报名期间进入报名点人员需全程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不佩戴口罩、体温超过37.3℃和健康码不合格者不得进入报名点。考试当日应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凭“健康码”“行程码”绿码进入考点,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
监督电话:0936-6121361(肃南县纪委监委)
报名联系人:张佳丽
报名联系电话:0936-6122110(肃南县人社局)
中共肃南县委组织部 肃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肃南县民政局 中共肃南县红湾寺镇委员会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