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云南玉溪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2022年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人才强县”战略,吸引在外优秀人才回华宁工作,着力打造一支助推经济社会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现就实施《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在华宁县以外工作的在职在编事业单位人员。
主要包括:本人或配偶户籍、籍贯、出生地、工作地在华宁,或父母(含配偶的父母)具有华宁常住户口,或本人曾在华宁工作、学习一年以上,且愿意到华宁长期工作的。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道 德品质良好,爱岗敬业,作风务实,清正廉洁。
2.具有国内普通高校或经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海外全日 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全日制研究生可放宽至40周岁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无违纪违法及其他不良记录,近五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除外)。
5.自愿接受工作安排和岗位调剂。
(二)岗位条件
1.医疗卫生系统: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学历可放宽为大专,年龄放宽至50周岁;
(2)紧缺岗位,职称可放宽至中级职称,年龄放宽至50周岁。
2.教育系统:
(1)须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从事一线教学满1年以上;
(2)获省级及以上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或取得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不受学历限制;
(3)获市级、县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优秀班主任、优秀校长或取得与教育教学有关荣誉称号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
(4)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教学成绩突出的,可放宽至45周岁。
(三)有下列情形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组织处理或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未满的,受政务处分尚未解除的;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引进原则
(一)择优引进。聚焦打造高素质专业化人才队伍,对拟回引人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突出政治标准和专业素养,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以单位需求为先,坚持职能相近、专业匹配、人事相宜、竞争择优原则。
(二)双向选择。回引人才按照双向选择原则,在双方共同意愿的基础上,进行岗位安排。
(三)编制职数空缺引进。用人单位需在编制、职数空缺情况下回引人才,严禁超编超职数进人。
三、引进程序
主要按照个人申请、资格审查、组织考察、健康体检、办理调动等程序实施。
(一)个人申请。申请人于2022年6月10日前填写《华宁县事业单位“人才回引计划”申请表》(见附件),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编在职证明等材料以电子版通过邮件方式一并报送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股(邮箱:ynhnxlp@163.com),邮件名称统一为“姓名-人才回引”。
(二)资格审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有关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回引工作各个环节,如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立即取消资格。审查通过后及时回复申请人,申请人自接到通知后,须于1个月内提供所在单位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调动证明等材料。
(三)组织考察。由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全面深入考察,审核干部人事档案,“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重点考察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同时,考察对象要提供当地纪委监委、政法部门等单位出具的廉政意见。
(四)健康体检。拟回调人员需在县级及以上综合医院按照公务员招考体检标准进行体检并及时提供体检报告给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五)办理调动。经考察、体检合格的人员,公示无异议的根据相关程序办理人员调动等相关手续。
四、本次人才回引方向
本次人才回引方向包括:
1.教育系统:学前教育教师,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语文教师、数学教师、化学教师、英语教师,会计岗位人员;
2.卫建系统: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普通外科岗位人员;
3.其他部门:动物检疫及监督人员,法学类人员。
4.其他未提及专业亦可报名,如有需求将与报名人员联系。
五、引进服务期
回引人才办理入职手续后,在华宁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后续有关通知将在玉溪人才网和华宁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回引的,责任自负。
联系方式:
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0877-5021148
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5011289
华宁县教育和体育局:0877-5011263
华宁县卫生健康局:0877-5011492
中共华宁县委组织部华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