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江西赣州市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招聘公告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2022年招聘公告
为加强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综合应急救援实战能力,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政府专职消防员1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名额
1.灭火救援员岗位8名;
2.驾驶员2名。
二、招聘要求及岗位要求
(一)基本要求:
1.遵守法律法规,热爱消防救援事业,有奉献精神;
2.身体达到《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
3.大余户籍或在大余常住的居民;
4.政治审核合格。
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有被党政军机关、事业单位辞退、解聘记录的;
4.道德败坏,有偷窃等不良行为的;
5.有精神病史、隐性疾病、犯罪记录等其他不能进入消防队伍的;
6.被有关部门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
7.其他不宜进入灭火救援工作队伍的。
(二)岗位要求:
1.灭火救援员、驾驶员,男性,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年龄在18—35周岁,身高162cm(含)以上,双眼裸眼视力4.6以上。
2.消防车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证B证及B证以上,驾驶技术娴熟者优先。
三、工作要求
1.对政府专职消防队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准军事化管理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期间需24小时驻队值班执勤,坚决服从学习训练、值班备勤、火灾扑救、应急救援、生活管理等指挥调度。新招录的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依法依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不服从管理、不能胜任工作、身体不适应所在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实行全程淘汰并解除劳动关系,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每月体能及技能考核机制,对考核不达标者,按照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执行。
2.政府专职消防员正式聘用后,其月基本工资与考核考勤挂钩,日常管理考核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3.在执勤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牺牲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4.县消防救援大队可根据各乡镇执勤力量对专职消防员进行岗位调整。
四、工资待遇
1.灭火救援员和驾驶员试用期工资为2600元/月;正式聘用后,每月体能考核成绩达标者,工资增长至4500元/月(含五险一金),具体依照《大余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管理规定》执行;被装按照江西省消防总队专职消防员被装供应标准实施,免费食宿。
2.正式录用后,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保险,并按规定享受正常工资增长机制,每年享受一次免费体检。
五、报名、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5月10日-6月10日。
2.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查:招聘实行现场报名(不接受电话、信函、网上和委托报名),凡符合条件、有意应聘者均可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2寸彩照3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退伍证、其他相关证书和报名登记表等资料到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报名。
3.灭火救援员、驾驶员报名联系人及电话:赵副站长(18379906226)。
4.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招考资格。
六、体能测试
对符合资格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测试项目:俯卧撑、10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10米X4折返。
2.成绩计算:4个(含)以上单项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含),且总成绩不低于240分(含)为合格。
七、笔试、面试
对体能测试合格者进行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20%。考题范围:消防基本知识;
2.面试满分100分,占总分的80%。重点测试报考者的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能力和形象素质等;
3.公布成绩:考试结束后,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为总成绩,按照总成绩从高至低进行排名。
八、体检和政审
(一)体检(大队安排专人陪同报名人自费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格检查)。
1.参加人员:各岗位依据总成绩排名按1:1统一自行组织到大余县中医院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列入政审对象。
2.体检内容及要求:①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参照《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②身体匀称,体重不低于50公斤,无过于肥胖或消瘦现象。标准体重(千克)=身高(CM)-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无色盲、无色弱,无重听、无口吃。③无传染病,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无乙肝、无澳抗阳性等。
(二)政审
主要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体检或政审不合格被淘汰,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公示和签订合同
九、公示
为使招考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便于接受社会监督,招考确定的最终名单将在大余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十、签订合同
公示无异议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试用并培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组织拟聘用人员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且试用期个人食宿费及由单位配发个人的被装等物品购买费用将从个人试用工资中扣除。考核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与招聘对象签订聘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
大余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