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辽宁大连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100人公告
来源: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
2022-05-10 17:09:50
2022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公告
为全面提高我市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满足吸纳高层次人才需求,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现将2022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00人。具体岗位信息见《2022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以下范围部分高校应届(择业期)毕业生:
1.985院校、教育部直属6所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2.国内各高校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
3.其他师范院校师范类及设有师范专业的大连本地院校师范类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
4.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音体美”专业毕业生。
应届毕业生含2022年毕业及择业期内(2020、2021年毕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全日制优秀毕业生(未签订劳动合同、未由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具备相应等级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通过要求等级和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音体美”专业毕业生可报名,但须承诺在入职1年内取得相应等级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解除聘用合同);
7.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有违法犯罪记录或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以及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作弊行为的;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定向生、委培生及辽宁省以外生源免费师范生;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在部分高校网站或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6日8:00至5月18日16:00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登录报名平台:https://www.qgsydw.com/qgsydwzp/2022/ln/04dlwfd/,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PDF文件,所有报名信息均以提供的各类证件原件的PDF文件为准。
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①《2022年瓦房店市教育系统自主招聘全日制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本人填写并A4纸打印,签字后上传;
②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教师资格证及网上确认件(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全网页截图);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上传手写并签名的能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要求等级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暂未取得教师资格但已通过要求等级和专业的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的“音体美”专业毕业生须提交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成绩单和手写并签名的能于入职1年内取得要求等级和专业的教师资格证承诺书(附件3);
④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年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上传签字盖章后的《2022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附件4);
⑤所报学历已完成的全部学期成绩单(学校网站打印,个人信息及学科成绩信息完整、内容清晰,须加盖所在院系公章);
⑥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证书和招聘岗位所需其它证明材料(限最后学历经历中取得的荣誉称号、参加社会实践情况、获得奖学金等相关证书证明等,需所在院系确认,并在证书的复印件上加盖公章,原件和确认后复印件的PDF文件一并上传);
⑦录制3分钟视频,题目为《论一名好教师应具备的专业素养》(视频中严禁透露个人姓名,始终保持本人正面上半身入镜,视频格式为mp4,大小不超过200MB,视频只能上传1个,提交前可在线预览,若效果不好,可重新录制再次上传,提交成功后则无法替换原视频)。上传的视频命名格式为:岗位识别码-报考学校-学科-姓名,例:02-瓦房店市高级中学-数学-张某某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人员应如实上传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对弄虚作假的人员,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与最高学历所学专业一致,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同一岗位要形成不低于2:1的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缩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报考人员可重新报考其他岗位,对无法调整或放弃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报考资格。
5.姓名、证件号码和个人照片一经注册,不得修改。请报考人员务必准确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妥善保管登录名和密码,以防他人盗用影响报名和考试。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进行注册报名,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齐全且保证真实有效。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齐全,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三)网上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方可进入考核评价环节。因考生上传资料不全、格式或要求不符、附件损坏无法辨别查看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查的,报名无效。
(四)考核评价
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及视频材料进行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满分为100分,包括材料评价满分60分、视频评价满分40分,视频评价设置合格分数线为24分。根据考核评价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2: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考核评价成绩并列的视频评价成绩高者入围,视频评价成绩仍并列的进行加试。面试入围人选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
(五)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应聘岗位所必须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等,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
(六)确定总成绩
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总成绩满分为100分。考核评价、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为6:4,总成绩=考核评价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下同),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
(七)考察和体检
结合招聘进展情况确定考察和体检时间,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工作能力等情况。入围人员还需出具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证明。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招聘或取消聘用资格。
(八)现场资格复审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选必须经过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的通知,无故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由此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九)签订就业协议
通过现场资格复审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签订就业协议与现场资格复审同一天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当场签订就业协议,放弃现场签订就业协议的,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就业协议签订后,用人单位和个人均要严格履行相关的责任和义务,任何一方违约,按协议约定执行。
(十)确定拟聘人选
考察和体检合格并通过现场资格复审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选,名单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十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备案)手续。
五、服务期限
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如因疫情变化调整相关工作安排将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另行通知。
2.请报考人员关注“瓦房店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并确保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用人单位沟通。因未及时关注公众号通知信息或联系方式不畅通影响聘用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机构无关。
4.招聘咨询电话:
教育局:0411-85611368
人社局:0411-85615277
咨询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
瓦房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瓦房店市教育局
2022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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