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泰州兴化市选聘专职招商人员30人通知

来源:兴化党建 2022-05-11 13:12:04

兴化市关于公开选聘专职招商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党组(党委),市各直属单位党组织:

为进一步加大党员干部在“三重一线”实践锻炼力度,拓展市产业专职招商队伍“三湾改编”成效,助力全市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专职招商人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人数

计划选聘30名左右。

二、选聘条件

1.政治品行好,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有吃苦奉献精神。

2.本人热爱招商工作,家庭支持,性格开朗,身体健康,能适应长期驻外招商要求。

3.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其中30周岁以下的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享受市、乡(镇)财政供养的在编在职工作人员,职级不限。有经营、经济工作经历,或有招商经验、商界人脉资源广泛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选聘方式和程序

采取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按相关程序组织实施。

1.公开报名。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兴化市公开选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表格请至兴化党建网下载,网址:http://www.xhdj.gov.cn/)

报名时间:2022年5月10日--5月14日

报名地点:市委组织部干部教育科(行政中心5号楼5308室)

联系电话:0523-83326196

2.资格审核。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是否符合选聘条件。

3.组织面谈。对符合选聘条件的人员,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商务局组织面谈。

4.研究确定。根据面谈情况,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研究确定选聘人员。

四、管理规定

1.选聘人员由市商务局统筹安排招商工作岗位,专职从事招商工作,与原单位工作脱钩,时间2年;期间,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板块,人事、工资等关系不变。

2.凡参加专职招商人员,每年须完成一定的招商目标任务,每月外出驻点招商不少于20天。除拨付每人年工作经费12万元以外,将根据个人招商实绩,给予相应激励。

3.实行招商队伍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遵守相关纪律、不能胜任招商工作的人员,及时调整出产业招商队伍。

五、相关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提高站位,广泛动员、积极组织,切实做好宣传发动和思想引导工作,真正把懂招商、会招商、能招商、想招商的合适人选推荐出来。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和部门单位至少推荐上报1名人选,最终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市商务局择优确定。

附件:兴化市公开选聘专职招商人员报名登记表

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 兴化市商务局

2022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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